投書:河南省又給一位艾滋病上訪者判刑生命垂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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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上蔡縣五龍鄉孟樓村農婦李小賀,因響應政府號召賣血無辜感染艾滋病毒,後又母嬰傳播給孩子,只因為瀕臨死亡5次下病危通知書的孩子上訪請求補助,於2015年2月以尋釁滋事罪被拘留,同年10月被判有期徒刑二年。這種污名化和刑事化的判決,在河南省已達10例,其中十八大前3例,十八大後則多達7例,全球獨一無二。更令人焦慮的是,李小賀被關進大牢因備受摧殘和任意停止每日必服的抗病毒藥,病情急劇惡化,天天發燒,頭髮脫落,口腔潰瘍嘴全爛了,精神恍惚,只靠輸液;正常人免疫細胞即CD4細胞數不應低於1200,被捕前李小賀則只有50,又是重度丙肝,腹部膨脹,危在旦夕。

為擺脫貧困掉進「以血致富」陷阱的李小賀

1992年在河南省「要想奪小康,快去賣血漿」口號下,年僅21歲的李小賀也加入了賣血大軍。賣血後已感染艾滋病毒但處於潛伏期,因不知道被感染,在毫無防範情況下懷孕,第二年母嬰傳播又生下攜帶艾滋病毒的男嬰。幾年後李小賀出現發燒、腹瀉、起皰疹和不明原因消瘦等一系列艾滋病癥狀。1998年經醫院化驗確診為艾滋病毒陽性,因不敢相信,又到縣衛生防疫站化驗仍為陽性才認了。

重病纏身的兒子王雪峰幾度病危令李小賀火燒眉毛

2013年3月,王雪峰因肝腎受損又合并肺結核吐血咳血不止,高燒41度不退,送到鄭州市第六醫院一個月滴水未進,全靠輸液維持生命,曾5次下病危通知書。因為免疫力低下,需輸入人血白蛋白,以矯正低蛋白血症,僅此一項就花費15000元,又輸血、吸氧和抗感染用藥,債台高築。醫院認為活下來的希望渺茫,都不願意給治了,幾次說回家養著吧。生不如死的王雪峰得知此次住院花費已達15萬,實在治不起了,不忍再給爸媽增加負擔,主動要求放棄治療。可是媽媽李小賀一再表示,就是傾家蕩產求爺爺告奶奶也要治下去。李小賀走投無路只能求助政府卻遭厄運

鑒於兒子王雪峰病情年復一年複發和多次住院,在窮困潦倒、家徒四壁情況下,作為媽媽的李小賀不得不向村委會和鄉政府請求補助,儘管之前曾獲得鄉政府13000元和政府工作人員甘華亭給予的1000元兩筆共14000元的補助,但與15萬治療費元相比杯水車薪,在兒子死去活來之際,不得不再向政府張口,根據中央和省里有關大病可給予增加報銷比例的說法和母子雙雙患艾滋病並不是自己的過錯而是推行「血漿經濟」的惡果,希望增加報銷額度以度危機。這一請求惹火了鄉領導,以前都給你補助14000元了,現在又來要求補助,這是強拿硬要,無事生非。不容分說以尋釁滋事為由,警方於2015年2月將李小賀拘留,同年8月法院一審被判徒刑二年,10月二審維持原判被關進大牢,而且還判處追繳曾經主動給予的14000元。

李小賀全家老小總動員火急火燎去北京上訪申冤

2015年2月春節期間刑警隊將李小賀抓走後,王雪峰的爸爸和妹妹都到北京的衛生部、民政部、公安部又到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上訪,還去了中南海,就連16歲的弟弟也出動了,但不論走到哪裡,都被抓回來訓誡和關押。

王雪峰去北京上訪,剛走到河北省境內就用警車給抓回來了,還搶走手機。刑警隊審訊問他為什麼上訪,因不肯說則遭威脅道,縣裡有專門關押非法上訪的牢房,你要是不說就用冷水澆你,也不讓你吃飯和吃藥,看你嘴還硬不硬。王雪峰在刑警脅迫下如實說了上訪是為媽媽申冤。因屬於非法上訪,警方將這個重病的孩子拘禁三天;之前上訪還有被拘留10天的「前科」。

年剛18歲的王雪峰妹妹在媽媽被抓後也到到北京上訪,一天4次去中南海,怎麼攆也不走,想見「包青天」,後由四五個大漢將她抬上警車強行拉走,押解回縣被拘留10天。這個妹妹為給哥哥治病,不得不輟學外出當小工,掙幾個錢以解燃眉之急。

河南省大搞污名化和刑事化遭國際社會嚴厲譴責

河南省不去追究造成艾滋病泛濫的元兇,也不懲戒非法采血導致艾滋病毒傳播的血站和血頭,卻對上訪的受害者大打出手或拘留或判刑,令國際社會高度關注。2014年7月在澳大利亞墨爾本召開的國際艾滋病大會,針對河南省給無辜感染艾滋病毒的受害者判刑的滅絕人性的法律,向全球發出強烈反對「污名化和刑事化」的《無人被遺棄》宣言。宣言指出,要對抗艾滋病,沒有人應當被定罪或被歧視;將無辜被感染艾滋病被定罪,這種法律是無法接受的;我們呼籲立即採取統一的反歧視和污名的行動,政府必須廢除或終止嚴酷的法律和政策。

再有,法國、加拿大、德國、日本和利比亞等多個國家在1980年代都曾發生通過用血渠道感染病毒和乙肝病毒的醫療事故,但他們沒有包庇袒護,責任人被判刑,對受害者給予高額賠償。以法國為例,對4位責任人分別判處2至4年刑,衛生部長因此引咎辭職。法國政府1989年為每位感染者提供5298到30088美元的賠償,但這些款項根本滿足不了受害者的需要,法國政府面臨潛在的大量訴訟,又為受害者每人額外提供一筆高達417377美元的賠償。唯獨中國的河南省不僅不懲處責任人和給予賠償,也不承擔受害者的治療費,還倒打一耙處以「尋釁滋事罪」,古今中外聞所未聞。

法院認定罪名成立李小賀被判刑二年令人膽顫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小賀惡意利用信訪政策,將信訪作為謀取個人私利的手段,借故生非,逞強耍橫,向五龍鄉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索取財物14000元,屬「強拿硬要」,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罪名成立。被告人李小賀強拿硬要的14000元屬違法所得,應予追繳,返還被害人。

法院還認為,被告人李小賀及其子王雪峰系艾滋病患者,五龍鄉政府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給其補助外,另給予了大量經濟救助。被告人李小賀沒有認識到政府的寬容、善意,反而蔑視社會管理秩序,到河南省人民政府、北京中南海附近非法上訪,向政府施加壓力,藉機索取錢款,並變本加厲,嚴重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完全超出了正常信訪範疇,本人辯解及辯護律師意見,理由不當,本院不予採納。依法判決:一、被告人李小賀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被告人李小賀違法所得的14000元予以追繳,返還上蔡縣五龍鄉政府13000元、甘華亭1000無。

律師對李小賀無罪辯護有理有據切中時弊但遭拒絕

一審和二審兩位律師針對法院以李小賀「強拿硬要」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的指控,進了無罪辯護。辯護律師嚴詞指出:李小賀沒有惡劣意利用信訪政策,李小賀的信訪完全符合法律規定,其提出的賠償要求是有法律依據的,不屬於無事生非、無中生有的毫無根據的「強拿硬要」。這個判斷純屬主觀臆斷,栽贓陷害。

根據是,李小賀感染艾滋病毒,是因上世紀90年代在當地政府的縱容和鼓勵下多部門紛紛辦起血站,衛生行政部門又疏於管理,不規範采血泛濫,導致艾滋病病毒在賣血人群中傳播,是河南「血漿經濟」的犧牲品,其治療費應由政府承擔。由於眾多受害人狀告無門,不得不通過信訪途徑尋求解決。

辯護律師還指出,儘管現在中央政府針對艾滋病感染人群頒布了一系列救助政策,但一些地方政府並沒有完全按中央政策進行落實。李小賀要求解決的人血白蛋白費用儘管不在醫保應當報銷的藥品範圍內,但應當由政府承擔。李小賀據此提出的報銷15000元人血白蛋白醫藥費完全有法律依據,不存在尋釁滋事罪中所講的「強拿硬要」。李小賀上訪是行使公民的信訪權利,被告人李小賀主觀上沒有強拿硬要的的故意,客觀上沒有實施強拿硬要的行為,不構成尋釁滋事罪。如果地方政府解決了李小賀提出的由地方政府承擔的費用問題,李小賀就沒有必要再上訪告狀了。

再有,李小賀沒有實施法律規定的尋釁滋事行為,政府打壓受害者受到的壓力顯然屬於扭曲的維穩機制,為了打壓上訪者不能把扭曲的維穩機制所造成的後果讓沒有任何違法行為案件當事人承擔。李小賀無罪。

把「尋釁滋事罪」作為「殺手鐧」是對受害者又捅一刀

李小賀和兒子王雪峰感染艾滋病毒本不是他們的過錯,是河南「血漿經濟」的受害者和河南血禍元兇的替罪羊。如果像法國和加拿大等國那樣懲處責任人和給予受害者賠償;如果也像查處河北省毒奶粉案、山西礦難以及溫州7.23鐵路特大鐵路交通事故和延安「8.26」特大交通事故以及伊春空難案件那樣立案問責和給予受害者賠償,河南血禍受害者就不會上訪,更不會發生給上訪者以「尋釁滋事罪」被判刑的悲劇。河南被判刑的10位受害者,因無辜感染艾滋病毒已遭到第一次致命性傷害;為上訪討說法又遭遇蹲大獄的第二次傷害,等於又給他們扒了一層皮。

上蔡縣和河南省一些地方政府以各種名義給予受害者錢款表明,實際上是以此安撫訪民嚴控他們上訪的誘餌,當你因為給那點補助金並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和恢複名譽又再次上訪時,政府就會即刻轉過臉來給你給扣上「強拿硬要」和「敲詐勒索」的大帽子,落入「強拿硬要」和「尋釁滋事」的陷阱而不能自拔。「尋釁滋事罪」案件的頻發,源於某些基層政府為截訪而疲於奔命,明明信訪是公民的合法權利,政府卻要層層下壓截訪指標,這是當局為保護河南血禍元兇逃避追究,把扭曲的維穩機製作為手段,是產生一起又一起冤案的總根子,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的冤假錯案,則是這個總根子結出的一顆顆毒果。如果不剷除滋生以「尋釁滋事」問罪受害者的土壤,不改變以扭曲的維穩機制運用「尋釁滋事罪」手段打壓受害者的思維方式,那麼必然還會製造第二個和第三個李小賀冤案。

衷心期待敢於擔當的習總書記衝破阻力,為李小賀和同她一樣遭遇牢獄之災的10位受害者平反昭雪,恢複名譽和給予賠償,讓他們擁有尊嚴和受人尊重,並讓河南幾十萬「血漿經濟」受害者夢寐以求的「一立案二問責直至刑責三給予國家賠償」的中國夢成為現實!

原中國健康教育研究所所長陳秉中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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