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新疆環保研究院副所長起訴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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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5年11月27日訊】 原新疆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綠洲城市大氣環境研究所副所長趙海燕,目前旅居加拿大多倫多,她向中國最高檢察院遞交了控告江澤民的訴狀,來聽一聽她為什麼訴江。

新疆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綠洲城市大氣環境研究所副所長趙海燕從99年江澤民發起鎮壓法輪功後,十幾年來慘遭迫害,不得不流亡到加拿大。

趙海燕說,98年她開始修煉法輪功,精神獲得昇華。

原新疆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副所長 趙海燕:真善忍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所以這個法理深深吸引了我,生活中我一直按照真善忍做人,單位上一致得到了從領導到同事的認可。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下令抓捕法輪功學員,遠在新疆若羌縣的她也被帶到公安局,非法沒收她的大法書和煉功橫幅。2000年2月她去國家信訪辦上訪,被單位處分罰款。

原新疆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副所長 趙海燕:他們就通知我們領導,領導就來北京把我接回單位,以後就把我非法關押在一個招待所裡,兩人人陪著,天天就是讓你認識,提高認識。

自從進京上訪後,趙海燕便失去了正常的生活與工作,被迫流離失所。

原新疆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副所長 趙海燕:我覺得我再也沒有正常的生活了,沒有我的容身之地了,我得走,我就離開單位離開家庭。

2001年3月,警察找到了趙海燕,將她非法關押到烏魯木齊市六道灣看守所,後被非法勞教兩年,受盡非人折磨。

原新疆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副所長 趙海燕:當時說是死刑犯才戴的,手銬、腳鐐,而且把雙手和雙腳拷在一起,身體成90度的,不能直立,走路只能挪著走,一直被戴了20多天,我的腳都是紫青色。我沒有承認做過任何非法的事情,但是他說我態度頑固,就判了兩年勞教。

勞教期間為了逼迫她放棄信仰,惡警用電棍電擊全身,滿身都是燒焦的疤痕,還進行看污衊大法錄像等精神摧殘。

原新疆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副所長 趙海燕:應該有個電絲,他們用尖端,有點露出來,他用尖端擰著電,很痛啊,我就本能的用手擋,擋的時候我還在想,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我一定要善待他們,我告訴他他們,你們不要這樣做,這樣是非法的,語氣也是很善良的。

趙海燕從勞教所出來後參加了全國研究生考試,成績優異,但因檔案記錄修鍊「法輪功」,學校不予錄取。

脫離了勞教所,並不意味著迫害結束,趙海燕十幾年來一直在國安、公安和「610」的監控下,沒有人身自由。2014年6月一家人被迫背井離鄉,來到加拿大。8月份,她向最高檢察院遞送了訴江狀。

原新疆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副所長 趙海燕:我最希望的當然是我們所有的法輪功修煉者在國內有一個合法的修煉環境,自由的煉功自由的看書,還有我們師父傳出了這麼好的大法,教上億的人做好人,必須給我們師父還一個清白,向我們師父公開道歉。

(新唐人記者朱峰多倫多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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