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快樂》華納無版權 面對眾多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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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5年09月24日訊】「生日快樂歌」全球家喻戶曉。華納音樂在被美國法院裁決從未擁有這首歌的版權後,馬上面臨被追討歸還過去80年來所收取的版權使用費。

這是世界最知名的生日快樂歌,美國洛杉磯聯邦法院已經裁決,這首歌可以在任何公眾場合免費使用,包括舞臺表演、電視劇、電影、餐廳、甚至賀卡。

華納音樂在過去80年中,估計每年從「生日快樂歌」使用權中收取約200萬美元的使用費。

在澄清版權後,目前已有幾位藝術家、包括電影製作人,向華納音樂提出訴訟,要求索還往年已繳納的使用費。

代理律師馬克•裡夫金:「世界等待解決版權問題已等了很久了,這是幾十年公開的爭議,我們很高興,有份參與結束這個長期的糾紛。」

「生日快樂歌」版權歷史淵源,這首歌的原名是「大家早安」,原作者是希爾姐弟(Patty Smith Hill & Mildred J. Hill),1893年寫成這首歌,並配上簡單的旋律﹔隨後希爾家族將這首歌放在「幼稚園的歌曲故事」一書中,並將版權讓給桑米公司(Summy Co。)。

隨後華納音樂從桑米公司的後繼者買下這本書的版權,並向使用者收費。不過,聯邦法官金恩(George King)認為,桑米公司從來就沒有擁有「生日快樂歌」歌詞的版權。

新唐人記者陳依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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