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冤獄多年遭藥物迫害 遼寧設計師母女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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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5年06月02日訊】(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瀋陽市法輪功學員馬廉曉和董敬哲母女,於2015年5月25日~27日,向中國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訴廳以特快專遞郵寄的方式遞交了對迫害元凶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





馬廉曉向最高檢察院和法院郵寄控告狀的快遞收據(明慧网)





董敬哲向最高檢察院和法院郵寄控告狀的快遞收據(明慧网)

馬廉曉,68歲,原來從事美術設計工作,設計的針織圖案作品多次在省裏獲獎(原在吉林省遼源市第一針織廠圖案設計室工作),後任遼寧省建設科學研究院物資保管員,副主任科員,已退休。馬廉曉女士自1996年10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後胃病、心臟病痊癒,從此不再需要服藥和醫療,給單位節省了大量醫藥費。修煉後,工作踏實認真,是單位公認的好人。她的家庭幸福和睦,鄰里親朋關係融洽。



馬廉曉(明慧网)

江澤民於1999年7月發動迫害法輪功的運動之後,馬廉曉一直堅持修煉,遭非法抄家2次、非法拘禁4次、非法判刑1次(8年)。馬廉曉在瀋陽市看守所和遼寧監獄管理局總醫院中被獄警注射不明藥物,至今無法正常行走。

馬廉曉在訴江控告書中寫道:被告江澤民發動的這場對「真、善、忍」信仰者的迫害已經持續了16年,這場禍國殃民的迫害,將眾多中華大地上修心向善的好人迫害致死、致殘,使原本幸福的家庭和穩定的社會環境遭到破壞;在被告江澤民的迫害政策下,在其經濟利益和仕途升遷的誘惑下,多少官員、警察出賣良知、與好人為敵,又有多少參與迫害者最終遭到了天理報應;在被告江澤民製造的長達16年的迫害氛圍中,使中華大地上的人們不敢做好人,不敢說真話,社會道德急下,毒食品盛行,人人都是受害者。因此,控告人申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對被告江澤民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儘快將其繩之以法,以結束這場對中華民族的浩劫。這樣,既可以大量避免各級參與迫害的官員、警察等人員因受江澤民的矇蔽、繼續迫害善良的法輪功修煉人而遭惡報,避免給這些官員、警察的家人造成痛苦,更可以讓中華大地上正氣回升,讓國際社會看到一個全新的東方文明禮儀之邦。

馬廉曉的女兒董敬哲,42歲,廣告公司平面設計師。1995年畢業於瀋陽財經學院經濟貿易系廣告學專業,被評為學院優秀學生幹部、優秀畢業生。1999年3月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健康,更加無私善良,修煉後的廣告設計作品在「北京崑崙杯廣告設計大賽」中獲獎,並在瀋陽《都市青年報》上發表「廣告人手記」專欄文章,《瀋陽晚報》也刊登了其設計的企業標識被客戶好評的消息。



董敬哲(明慧网)

1999年7月,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的運動後,董敬哲因為堅持自己的信仰權利,屢遭迫害。遭非法抄家2次、非法勞教2次。曾在遼寧省馬三家勞教所被注射不明藥物、強制灌食,被迫害致癱瘓;早前曾在瀋陽市龍山教養院因不放棄信仰遭多種酷刑迫害致生命垂危。

董敬哲在訴江控告書中寫道:本控告人從28歲起即成為被告江澤民迫害運動的嚴重受害者,本控告人深知:被告江澤民煽動的對「真、善、忍」信仰的仇恨,造成下級官員與警察對法輪功學員迫害致死、致殘。江澤民是這場迫害的罪魁,因此控告人申請在依法追究江澤民刑事責任的同時,要求其對全國人民坦白以下問題:

1、以「天安門自焚假案」栽贓法輪功、煽動民眾仇恨的始末。

2、一再製造事端從而引發法輪功學員「四二五和平上訪」的始末;以「圍攻中南海、搞政治」歪曲事實的始末。

3、操控炮製「1400例自殺、殺人等鬧劇」的始末。

4、其對善良的中國公民(法輪功學員)施行「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的迫害政策16年,造成這些人死亡的真實數字……

被告江澤民對「真、善、忍」修煉者的迫害已持續了16年,其造成中華大地上警察把抓打好人當工作,不明真相的百姓聽到「法輪功、真善忍」就發抖,人們不敢做好人、不敢講真話,誠信喪失,道德急下。在被告江澤民的迫害運動下,中國社會中的人都是受害者。

申請最高人民檢察院立即法辦被告江澤民,還法輪功創始人清白,還中國百姓真相,還法輪功學員修心向善的自由,還中國公檢法司人員平心做人、公正做事的正氣,還中土之邦以敬天重德的新姿傲立於世界的機會!

附一:馬廉曉女士遭迫害事實

馬廉曉自1996年10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後胃病、心臟病痊癒,從此不再需要服藥和醫療,給單位節省了大量醫藥費。修煉後,工作踏實認真,是單位(遼寧省建設科學研究院)公認的好人。家庭幸福和睦,鄰里親朋有目共睹。

1999年7月,被控告人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的運動後,控告人馬廉曉女士因為堅持自己的信仰權利,屢遭迫害。

(一)、迫害事實簡述

遭非法抄家2次

1、2001年5月23日,瀋陽市和平分局集賢派出所警察程鑫等人抄家;

2、2005年3月5日,瀋陽市國保支隊、瀋陽市鐵西分局國保大隊、沈河區正陽街轄區的派出所等參與,參與警察包括馬佔良、劉波、李某等人;

遭非法拘禁4次

1、瀋陽市女子自強學校:1999年12月3日~1999年12月28日;

2、瀋陽市看守所:2001年5月23日~2001年10月27日;

3、瀋陽市看守所:2003年7月11日~2003年9月

4、瀋陽市張士洗腦班:2005年3月5日(半天)

遼寧省馬三家勞教所:2005年3月5日晚~3月6日

遼寧省監獄管理局總醫院:2005年3月6日~2005年4月21日

遭非法判刑1次 遭暴力灌食濃鹽水、注射不明藥物

瀋陽市和平區法院人員於2003年9月,來到遼寧省監獄管理局總醫院,稱對控告人判刑8年。

因在獄中被暴力灌食濃鹽水、注射不明藥物,造成控告人至今無法正常行走,生活不能自理。

附二:董敬哲女士被迫害事實

◆遭非法抄家2次:

1、2001年5月23日,瀋陽市和平分局集賢派出所警察程鑫等人抄家;

2、2005年3月5日,瀋陽市國保支隊、瀋陽市鐵西分局國保大隊、沈河區正陽街轄區的派出所等參與,參與警察包括馬佔良、劉波、李某某等人;

◆遭非法勞教2次,關押地點、時間如下:

1、瀋陽市行政拘留所:2001年5月23日~2001年7月4日;

2、瀋陽市龍山教養院:2001年7月4日~2001年11月19日;

3、遼寧省監獄管理局總醫院:2001年11月19日~2001年12月30日

4、瀋陽市張士洗腦班-小白樓:2005年3月5日~8日

5、遼寧省馬三家勞教所:2005年3月8日~2005年6月22日

董敬哲被瀋陽國保、張士洗腦班、馬三家迫害的經過

2005年,董敬哲因營救被警察電擊7小時毀容的瀋陽法輪功學員高蓉蓉(女,37歲,已被迫害致死)而遭迫害。

(一)、被瀋陽國保、張士洗腦班迫害的經過

2005年3月5日上午11點左右,瀋陽市國保、鐵西區國保、瀋陽市610人員、沈河區正陽派出所、武警等至少五六十名便衣警察,將董敬哲在瀋陽市沈河區的住處樓下圍得水泄不通,並在樓的周圍拉起防護網。樓梯和樓頂上也站了許多便衣警察。

一個30歲左右、兇狠的市國保惡徒乘消防雲梯,用消防斧劈開窗戶,破窗而入,把董敬哲和丈夫孫士友、母親馬廉曉背銬抓走,董敬哲右手腕被手銬卡出血。

瀋陽市國保和鐵西國保警察蜂擁入室,搶走法輪功書籍、真相資料、筆記本電腦2個、手機4個、呼機4個、硬盤2個、激光打印機、噴墨打印機、一體機、刻錄機、mp3、身份證、存摺、現金、銀行卡等私人財物。部份衣服、生活用品也被掠走。

當時一個身穿武警制服的高個男警扛著錄像機錄像,瀋陽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兼市610頭目馬佔良,先把董敬哲背銬從屋裏拽出來。董敬哲阻止男武警錄像,馬佔良說:「得給你錄,省著你自己又拍又錄的!」(指在網上揭露酷刑迫害)董敬哲說「法輪大法好」,「馬支隊」說:「你喊吧!別人還以為你是精神病呢!」一邊對手下說:「趕緊把樓下圍觀的群眾疏散開!影響太壞!」

3月5日中午,董敬哲被帶到鐵西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三樓,一直被鎖在鐵椅子上,馬佔良找來兩名鐵西國保的男警察非法審訊,因董敬哲一直不說話,晚上被送到瀋陽張士教養院洗腦班。張士教養院洗腦班警察頭目史鳳友,3月5日晚上對一警察說:「抓到他們,馬佔良馬上報告了市610的一把手王書海」。

瀋陽市610、瀋陽市國保、瀋陽市司法局找來原龍山教養院的大隊長楊敏、龍山教養院幾年前認識董敬哲的人,和從社會上找的 「幫教團」等一群人,在洗腦班頭目、管理科長史鳳友和管理副科長關玉平等警察的指使下,對董敬哲圍攻洗腦。

在3月5日晚至3月8日董敬哲被非法關押在張士洗腦班期間,史鳳友多次給「上面」打電話,彙報情況,請示對這些絕食抗議的法輪功學員如何處理、是否給灌食、扎針等。

3月6~7日,一些「幫教團」的人陸續找史鳳友,提出「不想幹了」、要求回家,史鳳友說:「你們走了,我怎麼辦?」

史鳳友允許幫兇王雁3月8日下午暫時回家(因為3月7日王雁家出事了),其他人不許走,每日給報酬20~50元不等。

3月8日早晨,董敬哲被幫兇王雁(男)推倒,頭撞到門上,史鳳友得知後反倒說董敬哲「早上動怒了」。當天下午,史鳳友先叫來男獄醫給董敬哲扎針,他到走廊打電話「請示」,回來說「趕緊把她送走」,之後拔下針,把董敬哲戴手銬送到馬三家教養院,未經體檢,也沒有任何手續。

馬三家教養院大隊長李明玉(當時是三大隊大隊長)在馬三家一樓等著。董敬哲噁心、頭暈,李明玉問史鳳友:「她怎麼這樣了?你們給她打針了?史科長怎麼親自來了呢?」史鳳友說:「沒辦法,上面領導指示的。」

(二)、被馬三家教養院迫害的經過

當時的三大隊大隊長李明玉叫來幾個幫兇,把董敬哲背到三大隊的「談話室」(門上掛牌「心理諮詢室」),談話室的牆上濺著血跡。幫兇說:「剛走了一個,又來一個。」董敬哲和她們講瀋陽國保的綁架迫害和高蓉蓉被警察毀容的事實,李明玉一下衝進屋,對幫兇大喊:「誰也不許聽她說話!」又說:「誰也不許跟她說話,就給我看著她!」

從2005年3月8日~3月31日,董敬哲一直被隔離關押在談話室,被大隊長李明玉、分隊長張磊用手銬固定在鐵床上,被獄醫曹玉傑、陳兵強制注射藥物76瓶(3月9日~3月24日),每天遭暴力灌食3次,每次都被灌吐血,日夜被銬在鐵床上。3月31日馬三家重新分大隊,才給她打開手銬,董敬哲把灌食後連續留在胃裏7天(3月25日~3月31日)的管子拽出來了。期間,在李明玉、張磊、曹玉傑和陳兵的縱容下,董敬哲還被兩名不是醫務人員的幫兇紮過針,血管被穿透。

灌食時,大隊長李明玉對幫兇說:「坐她身上!把她的嘴堵上,別讓她吐出來!」 每次灌食,董敬哲的頭部、四肢都被警察按住,曹玉傑、陳兵和李明玉讓人用毛巾使勁把她的嘴堵上、禁止嘔吐,董敬哲的牙被按倒,頭髮上都是玉米糊。馬三家的粗暴插管灌食,導致她鼻口出血、胃出血,灌食時經常窒息。

3月16日,分隊長張磊指使5個惡人用鋼匙對董敬哲強制灌不明藥物。從4月中旬到6月21日,每次被灌食前半小時,獄醫曹玉傑都讓幫兇人員先兌好玉米糊,臨灌食時,曹玉傑每次都從白大褂裏掏出不知名的藥物,加在玉米糊裏。這種特製的灌食「玉米糊」滴到臉上,馬上就起小疙瘩。

3月中旬,董敬哲被連續打了幾天滴流後,出現下肢癱瘓症狀;到4、5月份,完全不能自理。(大連法輪功學員盛連英3月份被強制打了兩瓶滴流後,不能正常走路,4月份開始明顯的一腿粗一腿細,到「醫大」檢查出肌肉萎縮。)董敬哲 3月17日被送到中國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簡稱「醫大」),檢查出沒有膝跳反射。之後因抽搐、吐血,危及生命,多次被送馬三家醫院。

馬三家醫院一男醫生說:「這樣的怎麼還能收呢?入院時怎麼沒體檢呢?」

3月31日馬三家教養院重新分大隊,當天下午,董敬哲被抬到一大隊二分隊213室。一大隊大隊長是李明玉,副大隊長是謝成棟(男)、王淑錚,二分隊隊長是張環、劉靜(後被調到三大隊)、謝家川(男),一大隊其它分隊的隊長崔紅(後被調到院部)、劉慧、范淑霞、張磊、張鶴、黃海燕、裴鳳、屠玉鵬、高雲天等,上述警察都參與了對董敬哲的灌食等迫害。

4月1日,馬三家教養院政委王乃民在大喇叭裏宣布:實行「三段式管理」,對一大隊嚴管制裁。4月6日,一大隊的所有警察和馬三家獄醫對絕食抗議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暴力灌食,用不鏽鋼開口器撬嘴,捏鼻子灌玉米糊,致使王金鳳(遼寧省阜新市)等多名法輪功學員幾乎窒息。

4月7日,馬三家教養院一大隊的走廊一片忙亂,聽見一女警喊「李寶傑的東西!」(指把李寶傑的衣物用品拿出來)。4月7日惡警用開口器野蠻灌食,導致李寶傑當場休克,當時獄醫曹玉傑、陳兵、丁太勇(男)都在場,把李寶傑抬出去了。李寶傑第二天死亡。4月8日起,馬三家暫時停止使用開口器,恢復了插管灌食迫害。5月中旬,在馬三家女二所一樓的鐵門裏,隊長楊雅琴(女,40多歲)竟然對揭露迫害的學員大喊:「馬三家沒迫害死一個人,我以共產黨員的名義擔保!」

4月9日~4月22日,董敬哲被銬在女二所一樓的鐵門裏強制扎滴流60多瓶。獄醫曹玉傑像做實驗一樣對法輪功學員亂扎。4月19日,董敬哲被曹玉傑扎了10多針,滴流扎到肌肉裏,兩個胳膊青了,鼓起大包,腫得硬梆梆的,手被扎爛。曹玉傑還說要往董敬哲腦袋上紮。(同日,林秀芹[遼寧省本溪市]打一瓶滴被扎了30多針,最後也沒扎到血管裏。林秀芹問曹玉傑:「當初我正常吃飯,你和李明玉為甚麼還對我打針、灌食?」曹玉傑說:「你吃的東西不夠!」)

4月~6月期間,董敬哲被一大隊警察抬到遼寧省勞教中心醫院(俗稱馬三家醫院),被多次抽血,但幾乎每次都抽不出血。獄醫又抽董敬哲的動脈血,左臂動脈抽不出,又換右臂紮。董敬哲的動脈共被扎10多次,左右手腕被扎青、起包,也沒抽出血,馬三家醫院的獄醫不耐煩的說:「連血都紮不出來,掙她這幾十塊錢這麼難!」

5月9日~5月19日,董敬哲被銬在女二所一樓的鐵門裏強制扎滴流40多瓶;6月3日~6月21日,又被送到一大隊的「談話室」強制扎滴流60瓶左右。兩胳膊和手都腫起超過平時的兩倍,血管被扎得僵硬。

6月13日下午2點,獄醫曹玉傑和二分隊隊長張環故意對董敬哲超量灌食折磨,曹玉傑和隊長張環讓幫兇按住她、用毛巾把鼻子、嘴堵上。她們給董敬哲灌了平時的5倍,灌進去的玉米糊全噴了出來。隊長張環幸災樂禍的說:「吐吧!盡情的吐吧!」

6月15日,被關在談話室的法輪功學員朱雲質問曹玉傑:「每次灌食董敬哲都吐出來、還吐血,你怎麼還給她每天插管灌食兩次呢?」 曹玉傑說:「絕食就得灌,再吐,腸子上也能沾上點!」

6月17日,馬三家教養院院長張明強(2005年5月份上任,同時被「選為」瀋陽市於洪區人大代表)和所長蘇境到一大隊談話室,張明強到董敬哲身邊說:「不說話的真不好辦!你得說話!」 法輪功學員朱雲(遼寧省葫蘆島市)馬上向他們反映5月17日馬三家男警察酒後把她打昏的事實,張明強迴避說:「那個咱們先不談」;另一位法輪功學員曹燕茁(遼寧省葫蘆島市)向蘇境提出馬三家對她非法加期、灌食,蘇境氣急敗壞的說:「就得制裁!」

6月1日晚8點,張明強曾由一大隊大隊長謝成棟陪著,以「聊天」為名來到二分隊213室,張明強讓法輪功學員說絕食的原因,法輪功學員王金鳳(遼寧省阜新市)剛說到馬三家警察無故毆打學員、送小號折磨,張明強馬上打斷說:「你們不是講忍嗎?還是你們忍的不好」,隨即離去。

6月21日晚,董敬哲又被抬到一樓鐵門裏。6月22日早晨,所長蘇境到她身邊說:「有甚麼冤屈你得說」,之後用手扒董敬哲的眼睛。蘇境對隊長王穎超說:「她胃有毛病了,一會兒給她輸點液」。半小時後,董敬哲被抬到遼寧省勞教中心醫院(俗稱馬三家醫院)205房間,被雙手同時扎滴流,蘇境告訴隊長王穎超:想辦法讓她精神起來。不一會蘇境又打電話詢問王穎超董敬哲的情況。

6月22日中午剛過,遼寧省勞教局兩男警推門進入205房間,年輕的男警對王穎超說:「這位是省勞教局局長。」馬三家醫院院長也在旁邊陪著。「遼寧省勞教局局長」拿起董敬哲傷痕累累的胳膊說:「都這樣啦!」馬三家醫院院長小聲向他彙報了董敬哲身體的各項檢查結果,說「她的身體不行了」。「局長」說:「她姐姐也在這兒吧」,隨後離開。

兩個多小時後,董敬哲家人接到瀋陽市皇姑區「610辦公室」的電話通知,來到馬三家醫院。家人被叫到205房間,李明玉一改平日對待法輪功學員的兇狠表情,當著家人的面,笑呵呵的對董敬哲說:「我們伺候你多長時間了啊」,王穎超也熱情地說:「快看看誰來了」,說完兩人快速離去,再找她們找不到,被馬三家警察告知「下班了。」

2005年6月22日傍晚,家人把身體各器官嚴重衰竭的董敬哲接回。而被警察電擊7小時毀容的瀋陽法輪功學員高蓉蓉已於一週前的6月16日被迫害致死。

董敬哲2001年被瀋陽龍山教養院遭酷刑的經歷簡述

1、酷刑名稱:拔蘿蔔

迫害發生時間:2001年7月6日晚

迫害發生地點:瀋陽龍山教養院 一大隊東三房(一大隊關押法輪功學員的監號分為東西兩側,中間由隊長辦公室隔開。東側有三個房間。)

受害者自述酷刑經過:

經過灌輸邪惡謊言、不許睡覺、罰蹲等逼迫放棄法輪功信仰的手段後,2001年7月6日,龍山教養院主管迫害的院長李鳳石和一大隊大隊長李繼峰來到監號給「幫教團」人員施加壓力。李鳳石讓「幫教團」人員「抓緊時間」。李鳳石和李繼峰走後,「幫教人員」先是動員了四、五十人分批對我進行圍攻,每次圍攻人數保持在二十人左右,大約一小時換一次人,貼著我,有說的、有喊的、有威脅的、有哭的,七嘴八舌亂哄哄,嗡嗡的各種聲音不絕於耳。期間她們坐著,讓我蹲著。我不蹲,她們按住我蹲。

7月6日晚,因我不蹲,十多個人將我按住蹲下,兩邊的人使勁向下壓肩膀,後面的人用力向上拔頭部,前面的人卡住我的脖子,下面一邊一個人掰住我兩腿固定,還有人按住腳使我動不了。左邊右邊分別有人將我的胳膊抬起別到後面。當時兩臂的根部和手腕被掰得像斷了一樣,腳腕也像是折了,後來四肢麻木失去知覺。被掐住喉嚨產生條件反射,噁心、連續嘔吐,吐的時候還被卡著,一要出聲就噁心,特別痛苦。當時瀋陽7月份的氣溫在30攝氏度以上,監號裏地方小人多,關著門不通風,我的衣服、頭髮全被汗濕透,因為腿向外掰,腳往裏別,腳部擰的勁到極限,一小時左右,我腳上穿的皮鞋的拉帶(寬1釐米)崩斷(見圖4:這隻鞋是實物證據)。

2、酷刑名稱:蒙被定位

迫害發生時間:2001年7月10日

迫害發生地點:瀋陽龍山教養院 一大隊東三房

受害者自述酷刑經過:

2001年7月10日,我因為連續幾天缺少睡眠,頭昏昏沉沉的。一大隊副大隊長李生原來到東三房,站在門口指著我對「幫教」人員喊:「看她這樣也不行啊!你們趕快!加緊幹!」隨後,「幫教」人員砰一下將門關緊,上來一幫人將我按蹲下,雙臂被擰在後面舉高、掰腿彆腳(膝蓋向外掰,腳向裏掰),用毛巾將我的嘴和鼻堵上,阻止出聲和呼吸,抓住頭撞水泥地,然後將頭部窩進大腿根部位,臉貼到水泥地上,身上的關節和骨頭都被按錯位了。又拿來被子將我捂上。

在氣溫高達30攝氏度以上的監號裏,本來正常坐著都出汗,以這種極其痛苦的姿勢悶在被子裏,汗把衣服濕透粘在身上,頭髮像剛從水裏撈出來的,頭被倒控得充血發脹,口鼻被堵的人要休克窒息,四週充斥著威脅、謾罵,而我一動都動不了,精神都要崩潰了,真是「生不如死」。持續1小時後(當時有「幫教」人員記時間),腿失去知覺,無法行走;我的頭髮硬給拽掉不少,頭皮被揪的又疼又麻,幾天後,結了一層痂;右眼睛被撞充血,眼皮上也有紫紅色瘀痕。

註﹕一般情況下,人們求生的慾望比較強,都怕自己死。而這種酷刑給人折磨得不是怕死,而是怕活著。如果不是記起法輪大法的書籍裏多次嚴肅強調「嚴禁自殺和殺生」的道理,我可能早就活不到今天了。

3、酷刑名稱:隊長毆打

迫害發生時間:2001年8月7日

迫害發生地點:瀋陽龍山教養院 一大隊西二房

受害者自述酷刑經過:

2001年7月末,一大隊中隊長趙燕到東三房說:「董敬哲,拿著東西,給你換個房間。」我被調到西二房。因為東三房的人看清了善惡,不願再替警察折磨人,東三房的「班長」在開班會時向我保證:以後東三房不會再有打人的事發生(2001年10月,東三房被解散,大部份人被大隊長楊敏分到二大隊)。2001年8月7日,副大隊長李生原將24小時沒睡覺的我叫到辦公室門口,讓我蹲著,我跟他講事實真相,他大喊大叫,按住我的頭拿書打我十多個耳光,我的臉當時就腫起來了。我回到房裏,他又過來了,讓「幫教」人員幫著,抓住我的頭髮「噹、噹」撞水泥地,又拿書打我十多個耳光,我頭上被撞得起大包,臉上留下一條條書本劃的瘀痕。當時西二房有十多個人在旁邊看到,行兇的場面嚇得兩名學員當場心臟病發作。

2001年12月上旬,因瀋陽龍山教養院的肉體迫害和長期精神壓制,我開始出現神經痛、牙痛、右側的臉腫了一個大包、噁心、不能進食。2001年12月20日,在龍山教養院醫務衛生科,科長張曉秋給我輸液,我又出現腎功能衰竭症狀。他們請示院長李鳳石後,一大隊副大隊長楊敏、張寧,生產科的李繼峰(原一大隊大隊長,暫時調到生產科)等將我送到瀋陽大北監管醫院,扔下我就不管了,期間我連換的衣服都沒有(衣服都在龍山教養院),幸好房裏的刑事犯大都明白法輪功真相,給我衣服穿。

我已經15天沒進食,還伴有昏迷等症狀,經醫生檢查說是脈搏紊亂、腎衰、嚴重酸中毒等。2001年12月30日,龍山教養院怕承擔責任,將奄奄一息的我從大北監獄監管醫院釋放。

回家後,面對身體的嚴重問題,一般人真不知從何治起。但法輪功的修煉使我奇蹟般的迅速康復。後來以李鳳石為首的龍山教養院警察不斷來家騷擾,我不得不流離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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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被龍山教養院迫害致死的王紅(瀋陽市遼中縣)、王秀媛(瀋陽市沈河區),我是多麼幸運;比起當時躺在「瀋陽醫大」、被龍山教養院電擊毀容奄奄一息的高蓉蓉,我又是多麼慶幸。在21世紀的今天,在人權與法制寫入憲法的中國,按「真、善、忍」的原則做好人的人們本不應發出這樣的「慶幸」,然而在 被告江澤民 的迫害指令下,在被告江澤民傾盡國力對法輪功的誣蔑和非法鎮壓面前,在億萬好人的親身遭遇面前,這種「慶幸」是那麼實際和令人悲哀。

法輪功學員不參與政治,他們反對的是被告江澤民對正信的迫害、對人善良本性的踐踏。江澤民不代表中國政府,更不代表中華民族。寫下被迫害的經歷,是為留下被掩蓋的歷史中的一滴。因為歷史不會消失,也不會說謊。世人會在歷史中看清善惡,歷史會讓人澄明理智。

人世匆匆幾十載,轉眼就成過眼雲煙。古往今來,人們在回憶往昔時,往往會因自己一生中曾維護良善而心靈慰藉,也會因對良知的漠視而憾然失落。而有的人則因一輩子與正義為敵,斷送了自己生命的永遠。願天下善良的人們都來呵護善良,呵護自己生命中最可貴的良知。明白真相不是為了仇恨,是為明天活得更加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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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原告在2001年12月被無罪釋放後所記錄。如今時間又過去了14年,被告江澤民發動這場民族浩劫還沒有停止。

被告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讓中國在世界上丟臉,讓中華民族蒙羞。

因此,控告人再次申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對被告江澤民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儘快將其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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