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前夕中共檢察院對三名落馬官員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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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5年2月17日訊】(新唐人記者唐明綜合報導)近日,中共最高檢察院分別指定地方檢察院對三名落馬官員提起公訴,他們是:雲南省政府原副省長沈培平涉嫌受賄一案;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江西省總工會原主席陳安眾涉嫌受賄一案;湖北省政府原副省長郭有明涉嫌受賄一案。

雲南官員沈培平被北京市檢察院起訴

據大陸官方媒體報導,雲南省政府原副省長沈培平涉嫌受賄一案,由北京市檢察院偵查終結移送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沈培平利用其擔任中共騰衝縣委書記、雲南省政府副秘書長、思茅市政府市長、普洱市政府市長、中共普洱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4年3月9日,中紀委發布消息稱雲南省副省長沈培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2014年8月6日,中紀委公布沈培平罪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與他人通姦。沈培平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江西官員陳安眾被安徽省蚌埠市檢察院起訴

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江西省總工會原主席陳安眾涉嫌受賄一案,由安徽省檢察院偵查終結移送安徽省蚌埠市檢察院審查起訴。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陳安眾利用其擔任中共衡陽市委副書記、衡陽市政府副市長、市長,中共景德鎮市委副書記、景德鎮市政府市長,中共萍鄉市委書記,中共九江市委書記,江西省政協副主席,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江西省總工會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4年5月20日,中紀委公布陳安眾罪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或通過其特定關係人收受巨額賄賂;收受禮金;道德敗壞,腐化墮落。陳安眾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其中受賄問題已涉嫌犯罪。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湖北官員郭有明被河南南陽市檢察院起訴

湖北省政府原副省長郭有明涉嫌受賄一案,由河南省檢察院偵查終結移送河南省南陽市檢察院審查起訴。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郭有明利用其擔任中共湖北省宜昌市委副書記、宜昌市政府市長、中共宜昌市委書記、湖北省政府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4年4月22日,中紀委公布郭有明罪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或通過其特定關係人收受巨額賄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親屬收受巨額錢物;道德敗壞。郭有明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其中受賄問題已涉嫌犯罪。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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