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老婦訴苦 投保7年方知46年後才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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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5年2月12日訊】(新唐人記者梁東綜合報導)大陸的保險業一直廣爲人詬病。近年來,一直有媒體報導稱一些保險銷售人員為了自己所謂的沖業績,專利用老年人不懂保險且辨別能力差的弱點,解釋含糊、故意誘導老人購買並不屬實的保險。2月11日,又有媒體披露不識字的老婦人投保的苦衷。

投資少收益高 老人心動

據報導,家住青島天山小區的馬大娘自己身體不好,有糖尿病、白內障等多種疾病,老伴還患有喉癌,兩人一年光花在吃藥上的錢就要好幾萬。而女兒的收入又不太穩定。

2008年9月,她遇到一名中國人壽保險的業務員,向她遊説稱,如果一年能投一萬元,投五年以後就會有收益了,因爲30年後退保可以拿到30萬元。這讓馬女士很是心動。為了讓獨生女兒以後的生活有保障,馬女士開始省吃儉用,每年都要攢下一萬元來交保費,就這樣一共交了五年。

保期由30年變46年 保險公司拒退保

不過,就在馬大娘以爲可以等著收益的時候,沒想到業務員卻又上門了,要求大娘加投。不是明明說好不用再交錢,怎麼突然又說還要交錢呢?馬大娘很生氣的質問業務員,業務員溜溜的走了,之後就再也找不著人了。

由於自己不大識字,馬大娘趕緊把也是做保險行業的、住在膠州的表妹找來商量。表妹來了看了保單後,告訴馬大娘她被騙了,因爲保單上明明寫著保期是46年,也就是要等到馬女士的女兒75歲以後才有收益。

這下馬女士坐不住了,就想要去退保,可先後去了三次,得到的答覆都是不能退保。

中國人壽的工作人員稱,他們調查的結果是業務員當時完全遵照合同向老人解釋的。而且,儘管老人不識字,真正的投保人是老人有高學歷的女兒,投保單上也有她的親筆簽名。

在接受採訪時,馬女士的女兒表示,業務員當時向她保證她可以在四、五十嵗的時候就拿到30萬的退保金。不過,由於當時自己趕著去廣東工作,的確沒仔細看保單。等到母親發現保單和自己當初所想有很大出入後,這才仔細研究了一下,然而想要退保的話,損失會不小。那麼對於這份保單,一家人該怎麼辦呢?

律師建議為口頭約定保存證據

當地有律師表示,如果當事人在和保險公司協商過程中提到的條款與最終格式合同提供的條款有出入,那保險公司就應該對這一約定做出必要的提示和明確的説明。如果沒有提示和説明,該條款不產生法律效力。不過,事情的關鍵是馬女士和女兒要能夠拿出證據來證明當時約定的保險期限為30年。

因此,在購買保險時,如果和業務員有口頭約定,要採取一定的辦法將約定記錄下來,形成有法律效力的證據,另外,簽署格式合同時,也一定要核對合同內容與業務員的承諾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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