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劍:是法院 還是匪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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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怎麼能和匪窩連在一起?您還別說,看了下面這些發生在法院的案例,您自會得出答案。

被告人家人遭毆打

1、七、八十歲的兩位母親遭毆打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日上午十點半,遼寧省瀋陽市沈河區法院第三次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於溟、李東旭、高敬群。法院說是公開開庭,還特意換了一個大點的法庭。可是到開庭時卻只允許每位當事人進去四個家屬。在法庭入口處,於溟的哥哥於水對此提出抗議,一個叫黃剛的法官揪住他的脖子進行威脅。於水的兒子和外甥上前理論,被法警施暴拖了出去。

爭執中,一個男警一拳將近七十歲的於溟的母親打倒在地。打得夠狠的,老人當時就休克了過去。家人急忙呼叫,拿來救心丹,幾分鐘後才恢復知覺。

這個法警又揪著年過八十的李東旭的母親的頭髮往門外拽,把老太太耳朵拽得通紅。法庭裏的李東旭聽到母親的叫喊聲,痛哭不止:「我媽媽都是八十多歲的人了,你們沒有父母嗎?」

事後,辯護律師把庭審經過發到了微博上,一位律師在微博上評論說:「……法警暴力執法,當事人母親七、八十歲老人家被法警毆打,當事人親屬被抓,這是法院?還是匪窩?」

那麼大年紀的人,能抗得住年輕人的毆打嗎?青年人打老人,發展下去,這社會會是甚麼樣子啊?可是,在中共的法庭上,本應該是莊重的地方,卻由執法的警察對七、八十歲的老人動起手來,這是甚麼社會?法院不就成了匪窩了!

2、法庭內迫害兒子,法庭外推倒父母

還有一起瀋陽法輪功學員的母親在法院被毆打的案例。那是在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遼寧省丹東市振興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韓春龍、陳新野。上午十點半,四個警察用輪椅將韓春龍抬下警車。此時的春龍面色蒼白,身體瘦成了皮包骨,雙手無力地耷拉著,頭向後仰著,毫無知覺地被抬進了法庭。

開庭過程中,韓春龍連說話的力氣都沒有,呼吸急促,可是四個法警卻在旁邊摁著韓春龍,而法官竟然說韓春龍藐視法庭。

韓春龍的父母見兒子被折磨成如此慘狀,法院又不讓家屬旁聽,氣得不顧一切地往裏衝,那些法警竟然將兩位七十多歲的老人推倒在地。老人被家人扶起後,繼續往裏衝,二十多個法警強行將兩位老人拖走,非法拘禁一個半小時,直到開庭結束,才將兩位老人放回。陳新野的父親被十幾個法警和警察從裏面連拖帶拽強行推搡到大門外……

這是甚麼公開開庭啊,法院連當事人的父母都不讓進,還強行拖離,與匪窩何異!

對當事人當庭施暴者何其多

1、開庭前頸上套繩,開庭後剎車致殘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七日,吉林省長春市九台看守所把十三位法輪功學員,強行拉到法院非法開庭。上警車前,惡警強行將法輪功學員雙手從背後銬上,還在脖子上套上繩子,狠狠勒緊,勒得嘴都變成紫色。法輪功學員喊「法輪大法好」,遭電棍電擊。這是開庭前的暴行,那麼開庭以後又是如何對待法輪功學員的呢?我們看下面這個案例。

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上午九點,北京市昌平區法院非法庭審完陳淑蘭後,法警把陳淑蘭從法庭一路拖到電梯口。陳淑蘭的家屬在電梯口等電梯,惡警不讓陳淑蘭和家屬說話,狠命往電梯裏推搡陳淑蘭,幾個壯實惡警使勁往下按陳淑蘭的頭和肩。八月二日上午,昌平法院對陳淑蘭宣判完畢後,法警將陳淑蘭與其他囚犯一起押上警車。回看守所途中,法警故意高速行駛後猛踩剎車,因陳淑蘭坐在後排,戴了腳鐐,雙手又被反銬著,被法警猛踩剎車摔倒,致其胸椎、腰椎兩處骨折。

2、被告一出聲,惡警電棍電

二零零三年九月五日,吉林省長春市九台市法院對原吉林省結核病醫院主管護師呂雅軒非法開庭。呂雅軒是被銬上手銬又被捆綁著抬上警車的,一到法院,呂雅軒高呼口號,幾個惡警上來就是一頓暴打。一個約四十多歲的惡警一拳打在她的面部,當時將她門牙就打掉一顆。後面的惡警用繩子緊緊地勒住她的脖子,致使她呼吸極度困難。惡警隨後將呂雅軒拖到一個屋裏非法開庭。開庭時,不讓說話,不讓辯護,幾個惡警押著她,一出聲就拳打腳踢,拖出去電棍電。呂雅軒被打得在地上坐著起不來。

3、拉出法庭打,拉回法庭審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九日,吉林省農安縣法院非法審判李鳳鳴、韓希祥等七位法輪功學員。庭審中李鳳鳴不服,為自己無罪辯護,惡警將他拉出「法庭」用電棍電擊、毆打,然後再拉回「法庭」審判。

4、警察出手打,書記惡聲吼

二零零二年二月十二日大年初一,原密山市公路管理站太平道班職工姜洪祿,與另一位法輪功學員,在密山東安大街上行走,恰好遇上了公安局政保科孟慶啟、杜永山等人開車巡邏。這伙人下車就打,把姜洪祿的褲帶拽斷,衣服撕壞,把姜洪祿的頭、臉打得鮮血直流。姜洪祿掙扎爬起,向南跑去。孟慶啟拔出手槍連開九槍,擊中姜洪祿左腿膝蓋骨下方六公分處。姜洪祿倒地,孟慶啟、杜永山等人撲上去,掄起衝鋒槍托、手槍柄、警棍、皮靴一頓暴打,姜洪祿的頭被打開了一個二寸長的口子,左眼外凸,兩眼流血。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三日,密山法院對姜洪祿等八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審判。法庭上,姜洪祿陳述自己被槍擊的經過時,法官卻不讓講,還威逼姜洪祿承認被槍擊過程中有「襲警」行為,遭到姜洪祿的嚴厲拒絕。惡警劉小虎(警號238675)當時就把姜洪祿毒打一頓。其他七位法輪功學員一起制止劉小虎的暴行時,市委副書記李連春蹦了起來,大叫:「你們要造反哪,重判、重判。」結果,姜洪祿被判十四年。

5、正氣鎮法庭,惡警狂如瘋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八日,長春中級法院非法審判十五名利用長春有線電視播放法輪大法真相的法輪功學員。庭審前,警察打他們,用電棍電他們,嘴都被打破了,臉上都有傷痕。梁振興、劉成軍、雷明等法輪功學員還是一路喊著「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一群惡警衝出來,用電棍瘋狂地電擊法輪功學員,法庭當時變成了酷刑室。

對律師的暴打

法院內何止是被告人與其親屬被毆打,連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律師都成了中共歹徒行兇的對像。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上午九點,遼寧省撫順市東洲區法院在撫順南溝看守所,對已被非法關押九個多月的新賓縣法輪功學員趙積偉進行非法庭審。休庭時,律師準備收拾辯護席上的案卷材料及自己的電腦包時,聽到一領導身份的人在要求法警將旁聽人員請出去,律師就隨口問了一句:你是法院的嗎?結果一下衝上來五、六個警察,掐住律師的後脖子,抓住頭髮,按住律師的腦袋連拽帶扯地把律師往出推,把法庭上的一大排桌椅都撞倒了,前面的鐵柵欄都撞掉了,把律師一下撞到牆上,律師的西服和襯衫都被撕破了。

法庭上警察毒打被告,是受誰的指使?被告人受到這樣的虐待,這樣的開庭有何公正可言?連律師問詢一下正在非法下達指令的領導都能遭到一頓毒打,法律的尊嚴何在?

請問,法院內充斥如此多的暴力,你說它是法院,還是匪窩?法庭的審判靠暴力來實現,中共所謂「法治」的畫皮被它自己扯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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