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涉黑案 法院沒宣判公安已洩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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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12月25日訊】近日,大陸媒體報導,湖南一起涉黑案,法院還沒宣判,新聞報導已經爆出刑期,並稱消息來自公安局。專家指出,在法院正式宣判前,如果公安就已得知案件的評議結果,有可能影響獨立審判。

  

據澎湃新聞報導,12月22日,《湖南日報》4版刊登了一篇題為《7年「黑霧」一朝清》的報導,介紹張家界市一涉黑團伙如何被抓獲及審判的有關情況。

  

報導稱,自2006年開始,該案主犯唐建勇糾合社會閒散人員及釋放人員通過賭博、敲詐勒索,共涉及故意傷害、聚眾鬥毆、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案件33起。

報導還稱,從張家界市公安局獲得的情況,今年9月10日,本案在張家界市慈利縣法院一審開庭,主犯唐建勇被判有期徒刑19年。

  

12月22日下午,慈利縣法院稱,該案尚未審結,結果現在還沒出來,並說:「沒有判決的案子,我們肯定是保密的。」

  

有知情人士透露,在有關這一案件的新聞發布會上,新聞材料已經提及「19年」之說,但又當場告訴參會媒體此案尚未宣判。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訴訟法學教授洪道德表示,法院對案件的評議應當是保密的,這不僅包括評議過程,也包括結果。法律規定的公布形式只有一種,即宣判。在此之前,法院無權將相關情況告訴公安,公安也無權去打聽。洪道德認為,如果在正式宣判前,公安就能提前掌握判決結果,還有可能影響法院的獨立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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