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民思潮:衝擊立法會源於政府漠視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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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11月20日訊】11月19日深夜,學民思潮發表聲明,指出衝擊立法會的根本原因是政府漠視民意的態度,但衝擊立法會中的「只攻不守」和「攻完就走」是不負責任。

學民思潮的聲明強調,公民抗命的本意是願意在行動後承擔法律責任。

學民思潮對11月19日衝擊立法會行動的回應

熱愛民主的香港人以公民抗命方式向當權者爭取民主,在金鐘、銅鑼灣和旺角進行長期佔領接近兩個月,向政府施加政治壓力。縱使知道堵路行動違法,但學生團體代表和留守者亦願意冒著上庭甚至被檢控的風險,在佔領區被警察拘捕或於運動結束後到警局自首,以表尊重法治和承擔法律責任的決心,體現了香港人爭取民主的決心。

在雨傘運動踏入第五十三天,政府仍然關上第二輪對話大門,只懂拋出形過於實的民情報告,未有正視港人訢求。學生給予習近平的信件至今仍無絲毫回音,甚至上京尋求跟京官會面機會的「學聯三子」也被註銷回鄉證,可見港人意願根本無法如實向中央反映,不禁令人感到憤怒和失望。

學民思潮明白政府如此漠視民意的態度,正是引致11月19日凌晨時份衝擊立法會行動的導火線。學民思潮認為,既然學生向來有意透過對話和溝通跟政府進行互動,以圖解決是次佔領運動背後的政治問題,政府此等「冷處理」雨傘運動的手段實在於理不合。政府向佔領者釋出善意以化解矛盾,可說是責無旁貸。

然而,縱使學民思潮明白衝擊者的憤怒,卻仍對衝擊立法會抱有一定程度的保留,故此當晚只留在添美道防線跟留守者加固防線,以應對警方全面清場的可能性。學民思潮對衝擊行動的保留源於我們對行動的不理解。當主事者以阻止立法會翌日通過「網絡23條」(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為由號召市民參與行動,但實情卻是「網絡23條」根本不在翌日的會議議程之內,而相關草案在2015年方進行表決,故此該晚凌晨發起衝擊立法會行動缺乏實質基礎,實在令在場人士不明所以。再者,主事者於事前沒有與學生團體以及其他在場人士接觸,或在事後以公開或匿名地解釋行動原因,令到各方人士未能對整個行動的理據掌握得清楚。

除此以外,部份主事者撞破立法會大門玻璃以後,在呼籲別人進入立法會的同時自己卻留在立法會外,或在領頭衝擊後掉下後排戰友急速離開現場。學民思潮譴責這種「只攻不守」和「攻完就走」的做法,只為其他包圍立法會的行動者造成更大風險,也忽略公民抗命的本意就是願意在行動後承擔法律責任。因此,我們對突擊行動的理念感到困惑,縱使主事者的本意某程度上是為了推進雨傘運動,但我們也難以茍同其不負責任的做法。

此外,整次衝擊行動詭異之處,在於立法會大門玻璃被持續衝擊長達四分鐘,居然無一警察上前阻止。當晚立法會一帶佈防警力,對比起「926 重奪公民廣場」以及「613 反東北佔領立法會」可說是少之有少。學民思潮質疑警方在是次行動的人手安排,會否存有不為人知的政治動機。此外,警方於衝突中再次向行動者使用暴力,即使站在後排的市民亦被警棍打至頭破血流,學民思潮也對警方暴力行為感到深惡痛絕。

固然學民思潮啟質疑當晚行動缺乏基礎,以及部份主事者不願承擔責任情況感到痛心,但讓我們感到更遺憾的是,部份行動者謾罵張超雄議員,繼而發生肢體衝突。學民思潮希望所有雨傘運動參與者明的,即使參與者間存有多元意見,但學民思潮實不樂見「自己人打自己人」的狀況。其實相比起口角和對罵,溝通、商討和交流才是凝聚內部共識,擬定雨傘運動方向的最佳辦法。在政府未有具體回應我們訴求前,我們更應團結一致,共同堅守,因為大家行動理念不同而互相指罵從而帶來內耗只會令雨傘前景徒添陰霾。

雨傘運動踏進長期抗爭階段,面對政府不聞不問的態度,確實驅使大家有意組織更進一步的行動,盼望以此打破疆局,增加政府讓步的可能性。但當港大民調反映有八成市民要求結束佔領,民情並非一面倒支持佔領行動的時候,發動升級行動絕對需要慎思而後行。必須擁有完整的計劃,抱著承擔責任的決心,以及出師有名的基礎,方能取得佔領者的信任,群眾的參與,以及市民的支持。惟有如此才能令運動健康推進。

學民思潮希望大家明白,我們由此至終也沒有排拒行動的推進和升級。我們對民主的渴求,以及普選的堅持仍是一致。但若然我們陷於二元對立,漠視未來有機會發生的內鬥和分裂的風險,背後竊笑的必然是梁振英及其管治班子。因此我們祈盼各位不要被怒火和情緒蓋過理智判斷,共同攜手省思運動的路向,讓雨傘運動的參與者最終能夠品嘗勝利的果實。

學民思潮

201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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