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公佈國企落馬高管貪污數額 最低不下百萬

2014年09月15日時政
【新唐人2014年9月15日訊】(新唐人記者連慧綜合報導)9月15日京華時報微博爆料,中共十八大前後落馬的國企高管中涉案金額令人震驚。該報記者梳理中共紀委網站案件查處一欄目顯示,其貪污平均涉案數額最低不下百萬。

2011年度國企高管落馬88個 貪腐涉案金額達19.9億餘元

據京華時報報導指出,公開數據顯示,十八大以前落馬的國企高管中,有些人的涉案金額令人震驚。僅以2011年為例,透過《2011中國企業家犯罪報告》數據顯示:該年度落馬的88個國企高管中,有56例初步查明或判決確認涉及貪腐,涉案金額總計19.9億餘元,每案平均涉案金額為3380.82萬餘元。並例舉出:2011年被判死緩的光明集團前董事長馮永明,一人就貪污了7.9億元。

十八大以來落馬國企高管67名 貪污數額百萬到千萬不等

近日,新京時報記者梳理其當局監察部網站案件通報發現,中共十八大以來因各種違紀而落馬的國企高管有67名,其中「一把手」達38人。落馬者涉及石油、電力、通信多個行業,財務、招投標等腐敗高發領域。已有33人被移交司法機關,其中有29人已被查明有貪污受賄或挪用公款等貪腐行為。已公佈的貪污受賄金額僅涉及9人中,涉案額從數百萬到數千萬不等。

如:內蒙古金融投資集團原黨委書記王振坤,被檢方指控利用職務之便受賄164.8萬元,而今年被判刑的青島遠洋運輸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宋軍,被控貪污受賄700多萬美元,摺合人民幣4000多萬元。報導特別強調,更多高管的貪腐情況目前尚未公佈。

另據今年6月26日,廣州市檢察院通報,19人因捲入「白雲農工商系列窩案」而被立案調查,市國營聯合公司原總經理張新華等人涉嫌利用國企改制轉型,設立公司挪騰貪污國有資產2.84多億元,金額打破了廣州貪腐案紀錄。

報導還以「財務招投標領域腐敗高發」為題爆出:落馬國企高管受審個案顯示,國企高管貪污利用手中的權力,在工程建設、招投標等過程中收受賄賂、暗箱操作。如廣西旅遊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黨委書記農曉文利,在土地出讓、容積率調整、項目規劃設計審批等事項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1785萬元、美元2萬元。另財務環節的腐敗問題更為突出,原中國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副總工程師、中冶首鋼項目部總經理張哲英通過虛增工程項目的方式,向施工單位寶冶公司多支付了1192萬元工程款,後提取其中800萬元現金據為己有,項目部還以獎金形式向成員發放了2448.5萬元。

國企成為反腐主戰場 改革舉措老生常談

報導稱,十八大以來,國企成為反腐的主戰場之一。企業高管連連落馬,當局官員分析爆料:「群蛀」案例增多是國企腐敗的又一大特點。國企高管通常可以「感召」班子成員和中層以上幹部,形成內部人控制和攻守聯盟,發現時往往倒下一大批。集體腐敗「窩案」增多國企高管的腐敗有一個顯著特點:團夥腐敗,「窩案」增多,一個高管的腐敗往往帶出一串人的腐敗。

對此,更有局內人士認為,目前,國有企業的權力結構不科學,將決策權、執行權和監督權都重疊在一起,權力構架不合理、職責不分明和法定責任不到位而缺乏對權力有效制衡,導致一把手的權力無法得到有效監督。還有相關人士稱,事實是國企「一把手」權力過分集中,「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缺少監督為腐敗創造了制度空間。此外,在一個企業中,老總就是最大的領導,誰敢監督他?可以說,有能力監督的人看不見,看得見的人又監督不了。

該報導一經發表引發網民熱門評論:

幸福小豬:高壓反腐,持續關注

葉先生:我想知道,這些落馬官員,現在是不是在家養身,2年後又會換個地方上任,與我一樣想知道頂。

虎嘯中原:壟斷行業的國企!不產生腐敗不正常!中石化、中石油每年的給國家造成多少污染啊!榨取多少錢財!

悠客:話說中央反腐,咋老百姓有半毛錢實惠啦 反而送禮不敢收 事兒難辦了 天朝子民的命啊

木牛:國企的蛀蟲們,早該清除了,等它們喫肥了變成撲拉蛾子就飛走了,跑到國外更不好抓了!

善解人意:這就是反腐啊?中央八項規定早就出臺了,在八項規定出臺之前,你違反了八項規定的要求,你還有個《我不知道》的藉口,可八項規定出臺這麼長時間了,很多人因違反八項規定受到處份的你不會不知到吧,為什麼履禁不止,一犯再犯?且有蔓延的趨勢?國家有關部門咋不總結一下,為什麼制止不了?問題出在哪呢?這樣反腐,天天反天天犯,年年反年年犯,有意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