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9月11日訊】(新唐人記者劉旋綜合報導)大陸一個小偷團伙專門行竊官員的住宅和辦公室。2012年底,該盜竊團伙被捉獲後,卻因為警方和被偷竊官員各有「軟肋」,警察三次受壓修改筆錄,使得官員被盜100萬變爲6000,餘下的被警察瓜分。
專偷官員的「江洋大盜」
河南省駐馬店市正陽縣的官員和百姓更願意把王勝利稱作「江洋大盜」。
34歲的王勝利是駐馬店市上蔡縣黃埠鎮小王營村人,自幼父母離異,他只上過小學三年級。大概10年前,王勝利成了家,並有了個男孩,之後,他與妻子離異。
大陸媒體報導,從2005年起,王勝利就將偷竊的目標鎖定了政府機關辦公樓。
根據2007年一份判決書顯示,王勝利和他的另外三名同縣同夥,2005年7月偷了上蔡縣西洪鄉政府;9月偷了上蔡縣財政局辦公樓和偷了上蔡縣工商局局長辦公室; 11月,他們又在汝南縣委辦公樓、汝南審計局偷竊,連煙和茶杯都沒放過;12月,竄至開封杞縣人民政府辦公樓,偷得4000元現金和一部手機。
2011年9月30日夜裡,王勝利等潛入正陽縣老武裝部家屬院內趙興華處盜竊。王勝利用千斤頂撬開了駐馬店正陽縣縣委書記趙興華住室的後窗。在王勝利的帶領下,5人偷竊團伙從趙興華住室盜走財物達100多萬元,「還有兩箱茅台。」
案子涉及時任縣委書記,且涉案金額巨大,但更讓刑警隊大隊長朱玉東感到燙手的是,王勝利團伙交代的案件源源不斷,每個案子的涉案額都較大,而幾乎所有案子背後,都牽涉本縣或者鄰縣的縣處級官員。
同年10月29日,王勝利潛入平輿縣委書記王兆軍處盜竊。也是在這年11月5日,潛入西平縣委書記張金泉處盜竊。2012年12月30日,潛入南陽市唐河縣縣委書記劉明傑處盜竊。
駐馬店市一名官員稱,王勝利等人專盜官員住宅,是因為捏准了一些官員的心理,「這些人不幹凈,他料定他們不會報警。」
警察受壓修改筆錄
據媒體公開報導,案犯擒獲,當參与審訊的警察得知正陽縣委書記趙興華也被盜巨款後,當地警方主要負責人第一時間和趙興華本人取得聯繫。
然而,趙興華聽完彙報後說,他是被盜了,但沒那麼多,就幾千元錢而已。得到領導「暗示」後,辦案警察迅速修改了筆錄,由趙興華直接簽字,原本100多萬的被盜數額,修改成了6040元。
有官員透露,趙興華之所以能拿住負責此案的刑警隊大隊長朱玉東的軟肋,是因為早在2009年1月,在原正陽縣公安局長姚華銀的幫助下,時任正陽縣公安局刑警大隊一中隊中隊長的朱玉東被調整為真陽派出所所長。隨後,姚華銀收受了朱玉東所送的人民幣100000元。朱玉東得知趙興華知道此事,只得去修改筆錄。
河南紀檢系統一名幹部說,辦案警察並非是得到公安局領導「暗示」後修改筆錄,是趙興華至少給公安施加過3次壓力。
部分贓物被警察瓜分
報導稱,王勝利團伙被抓獲的2012年12月30日凌晨,由於剛在南陽市唐河縣實施過盜竊,車上有數十萬元的現金,以及6塊金條和40塊玉石等大量贓物。
一名知情人士也稱,王勝利曾對他說起,新修改的筆錄上,自己偷的較大的金條,被辦案民警換成小的充當證物,他懷疑警察把原本的金條賣掉,換成了小的充數,玉石也被辦案人員瓜分。趙興華被盜的100餘萬元財物沒有歸還他本人,可能被辦案人員瓜分了。
2013年8月,正陽縣公安局對王勝利團伙的盜竊事實尚在調查中,正陽縣縣委書記趙興華突然因經濟問題被上級紀委帶走調查。
坊間傳言趙興華外號「趙中華」、「趙茅台」、「趙三千」,稱其「低於中華煙不抽、低於茅台酒不喝、低於三千元的飯不吃」。
駐馬店市一名地方官員稱,王勝利團伙盜竊案幾乎撼動了整個駐馬店地區的官場,不排除還有官員牽涉其中。
分析認爲,小偷、官員、警察,每個人都有「軟肋」被別人拿住,這一生態鏈相互交織的背後,是腐敗、權力、利益的交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