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運人士為女兒爭取就學權利被重判 另有他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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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9月6日訊】(新唐人記者顧星音綜合報導)經歷過4次牢獄之災的民運人士張林,於9月5日上午被蚌埠市蚌山區法院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為由,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一年多前,張林為小女兒爭取正當的上學權利被捕,張的律師劉曉原認為,對張林的量刑完全出於政治目的。

《BBC》中文網報導,去年2月,張林與小女兒張安妮從蚌埠市搬到合肥居住,當時他的大女兒正在合肥上大學。張林搬到合肥,是為了照顧大女兒的同時也能節省一些生活用費。但在中共「兩會」前夕的2月27日,合肥警方拘禁了張林和他的小女兒,並於當晚將他們強押回蚌埠。當倆人重新回到合肥後,卻發現小女兒曾經就讀的琥珀小學禁止孩子回去繼續就學。

該事被曝光後,引起網絡極大爭議。一些維權人士與律師紛紛奔赴合肥聲援,有些人為讓孩子重回校園,甚至接力絕食絕水。去年7月18日,張林被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名刑事拘留。至庭審時,他已經被關押一年多。

據網絡資料顯示,張林曾是中國清華大學核物理專業的高材生,因參加1989年的天安門民主運動被判刑兩年。出獄後,他又在北京參與籌辦了「勞動者權利保障同盟」,因此被勞教三年。1997年,已經遭受過5年牢獄生活的張林前往美國,翌年回中國的第二天即被警察帶走,又被判了三年。2005年,張林試圖進京參加前中共領導人趙紫陽的追悼會,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從1989年至今的25年中,張林竟有13年是在牢獄中度過的。

張林的辯護律師劉曉原在其微博中寫道:「當年清華大學的高材生,經歷5次牢獄之災,在全國也是罕見。」

據悉,庭審當天,蚌山區法院如臨大敵,其他案件都不開,法院外面戒嚴。而張林的兩名辯護律師——劉曉原和李方平,都未能出席庭審。劉曉原在其微博上透露原因稱,他接到週五開庭的通知,要他去烏魯木齊辦案,而李方平律師同日則在福州開庭,兩位辯護人都無法參加。劉曉原曾為此撥通蚌山區法院的電話協商改期開庭,得到的答复卻是「開庭直接宣判」。

張林於2013年11月19日被正式起訴,12月18日第一次開庭。此後,該案庭審三度延期。劉曉原律師認為,延長審限並不是為了找證據,而是在等待上級如何判決的指令。他說,宣判之前,任何一方有新證據,法庭都要開庭。

劉曉原律師還在微博中表示,當他在電話中得知庭審結果後,脫口而出質問負責該案的金庭長:「你們不會是『瘋了』吧?」。

《美國之音》的採訪報導稱,張林被重判3年6個月出乎劉曉原律師的意料。根據相關法律,「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的最高刑期是5年。從他多年為訪民維權的法律實踐經驗來看,如果是訪民以同樣罪名被抓,一般根本不會判刑,更不用說3年6個月的重判。他認為,對張林的量刑完全出於政治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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