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訪民王莉萍:控訴共產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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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7月5日訊】反右運動整死了多少人?地主資本家整死了多少人?高崗運動整死了多少人?民運運動整死了多少人?六四運動整死了多少人?文化大革命整死了多少人?上述等等這些都是共產黨成立以來對人民犯下的滔天罪惡事實。

我14歲被人誣陷打成反革命,我是革命烈士子女,上訪六十年,期間曾被判刑十年,遭受嚴刑拷打。中共陝西省以省委書記趙正永為首、孫清雲、郭永平、杜航偉、胡太平、閻慶文、安東等為輔的黑惡領導班子,一直故意拖延、包庇、枉法嫖法、強行壓案、長年對全省各地冤民實行毆打、非法關押、法制班、精神病院、非法二十四小時監控、上門打砸、威脅等手段進行暴力維穩,並在內部會議紀要上暗中規定:全陝西省的冤案一律不動,生活困難的可以適當給點生活補助。趙正永稱:如果給老百姓解決冤案他們就會坐牢,要不惜一切代價壓住所有冤案。

腐敗一日不除,國無一日安寧,民無一日安生。腐敗黑惡勢力是中國唯一的不穩定因素!他們公然對抗國家憲法,強拆民房、霸佔耕地、欺壓百姓、殺人放火、無惡不作。因此,只有把他們消滅乾淨,和諧的社會基礎才有可能存在。國家才有可能安定。然而,今天所謂的「維穩」則恰恰相反是在「維腐」。「維穩」的矛頭非但沒有對準腐敗黑惡勢力,相反卻對準了維權百姓。他們:私設公堂、私設黑監獄、非法關押、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權利、動用酷刑把人打傷、打殘、甚至活活打死的個案舉不勝舉。灌辣椒水、關精神病院、注射毒針、電針電刑、甚至把活人送進火葬場……等等。百姓無奈,被逼自殘、自焚、跳樓等個案屢見不鮮。

這樣的「維穩,明顯是在激化社會矛盾,破壞國家的穩定。腐敗,動搖國家的根基!反腐敗、除惡霸,撥亂反正刻不容緩!請全國各地有上述遭遇和迫害經歷的冤民、訪民、歷次運動受害者們、各界正義人士們聯合簽名,簽名電話:13109579935,聯繫人:王莉萍。

簽名結束后,本人將通過各種方式和渠道將集體簽名名單提交至聯合國人權辦、習近平總書記、王岐山書記及海內外各大媒體等。請全國人民團結起來,共同捍衛憲法尊嚴,砸爛黑監獄!依法捍衛公民權利!

附件:本人個案簡述材料

複核申請書

申請人:王莉萍,女,1943年2月3日(農曆臘月29)出生,西安市人,西安市第一織補襪廠退休工人,住本市紡織城國棉五廠節約簡易房30號,手機號13109579935。

被申請人:陝西省公安廳,駐本市未央路120號法定代表人:王銳(廳長)

請求:1.撤銷陝西省公安廳2008年7月28號《複核答覆意見書》

被申請人:西安市公安局,駐本市西大街123號,法定代表人丁健(局長)。

請求:1.撤消西安市公安局西公信(81)43號《關於對王莉萍問題的複查決定》;2.撤銷西安市公安局西公信復答字(2007)6號《複查信訪事項答覆意見書》。

事實與理由

一、1960年8月商洛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申請人十年有期徒刑是地道的冤案,其於1979年7月給申請人徹底平反是完全正確的。

申請人之養父王樹珍是陝西省地下水工程隊工程師。與他同一辦公室的胡茶英因工作問題跟申請人之養父有隔閡。於是在1958年12月初,她趁申請人之養父出差在外,拿來一份《中國人民救命軍申請書》的稿子,叫申請人幫她另抄一份,加以政治陷害。申請人當時只有15歲,是陝西省機械學校一年級的學生;因年幼無知,根本沒有政治是非的辨別能力,就時斷時續地用兩天課餘時間為她抄好了一份。沒想到就在剛抄完的當天12月13日,申請人就被新城區公安局刑事拘留,第二天(12月14日)又被抄家。刑訊逼供、屈打成招后,申請人被公安局關押了約半年。隨後,被送往旬邑馬欄農廠勞動教養。一年後,又移送丹鳳竹林關農廠勞動教養。1960年8月,商洛中院以現刑反革命判處申請人十年有期徒刑。申請人當然不服,無數次地申訴。經商洛中院1962年5月的複查和1979年7月的再審,申請人的冤案終得昭雪。

二、西安市公安局於1981年8月24日作出《關於對王莉萍問題的複查決定》,是一種無視客觀事實且違反法律的嚴重錯誤。

1.該「複查決定」說,1958年申請人家裡被補定為地主成份;這是不符合事實的,也與商洛中院1979年7月16日作出的《再審刑事判決書》中關於申請人是貧農成份的認定根本相反。故爾,「複查決定」說申請人「因此對現實不滿」就喪失了前提條件。至於說申請人「散布反動言論」就更是毫無證據與事實的虛妄之詞。

命活動的 『決心書』和黃布符號30個」;這如前所述完全是被人欺騙陷害所為,且黃布條雖是胡茶英叫申請人買布剪成,但布條上根本沒有一個字或任何圖寧,這怎能稱之為符號。

3.西安市公安局2007年8月15日的《複查信訪事項答覆意見書》,仍舊不顧事實真相,違背商洛中院的有關判決,頑固地堅持錯誤(「維持1981年市局原複查決定」);這是違反中央「構建和諧社會」、有錯必糾、安定人心的精神的。

綜上,請求依法複核、作出公正處理。本人將感激不盡。

此致

敬禮

申請人:王莉萍

2014.7.5

走訪漫畫家王莉萍

認識王莉萍是在紅色文化促進會開幕的時候看到一位頭髮已經花白的老太太說她是我們的出納並未引起我的注意,開過幾次會,見到她也沒有和她多說話,今年的新春茶話會上,我才聽戰友顧春明介紹她,王莉萍的經歷還真非同凡響。她小學沒畢業,1958年12月初,一位和她養父有隔閡的人趁她父親出差,拿來一份《中國人民救命軍申請書》的稿子,叫王莉萍幫她抄一份,沒想到就在她抄完的當天就被新城區公安局刑事拘留,第二天被抄了家。刑訊逼供、屈打成招,在公安局關押了約半年。隨後,被送往旬邑馬欄農場勞教,一年後,又移送丹鳳竹林關農廠勞動教養。1960年8月,商洛中院以現行反革命罪判處王莉萍十年有期徒刑。經過無數次的申訴,經商洛中院1962年5月的複查和1979年7月的再審,王莉萍的冤案終得昭雪。

令王莉萍沒想到的是1981年,西安市公安局對王莉萍一案又翻轉回來,複查決定中指出:王莉萍高小畢業后,家中被定為地主成份,因此對現實不滿,散布反動言論,並企圖成立《中國人民救命軍》反革命組織。同年十二月,新城分局將王莉萍依法拘留審查,她交出了進行反革命活動的「決心書」和黃布符號三十個。據此,經市勞教委員會決定將王莉萍勞動教養兩年。在落實政策中,王莉萍對此問題多次得出申訴,經新城分局複查,決定維持原處理不變。王莉萍不服,又申訴到公安部,經再次複查,我們認為王莉萍當時雖然年僅是十六歲的學生,但思想反動,企圖搞反革命組織是事實,因此,決定勞動教養兩年是正確的。經西安市一九八一年八月二十一日辦公室會議研究,維持新城分局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對於王莉萍原處理不變的決定。

看到這樣的判決書,我心在流淚,難以想象一個十四歲的小女孩怎麼組織反動組織,三十個布條是那個想陷害她的人叫王莉萍剪的,上面一個字也沒有,怎麼能成為證據,王莉萍家是貧農。這比文革中的帽子工廠還厲害。無中生有,散布反動言論更無從說起。

王莉萍被押解到商州監獄,她背石頭,有位地質隊員看她年齡小,就幫她背,於是監獄的看守又說她組織反革命組織,她屈打成招,有幾次都昏了過去。也有好心人幫她讓他的父親保她出來,看她當初病得不輕,就保她十天看病,於是她告狀到了北京,她給一位警衛員述說自己被打成反革命的經過,警衛員告訴她毛主席的車就在這裏,主席出來時候,他會招一招手。等見到毛主席下了車,她一下子跪到主席跟前,她說了自己被打成反革命的經過,毛主席認真聽了她的敘述以後,叫身邊的警衛員買了牛奶和麵包拿給她,錄初也是餓壞了,她狼吞虎咽地吃完了麵包。毛主席還叫警衛員把兜里的錢掏出來給了王莉萍。主席告訴她,叫她回去,也別說見到毛主席了。組織一定會給她平反的。果真,毛主席派人來查監獄的案子,她被判無罪。至今回味起來她都無比幸福,是毛主席給她平的反。從那以後,上面兩年來查一次案子,證據不足的就放人。這是文革以前的事了。

別看王莉萍受了這麼大的委屈,她的心態可好了。她沒事的時候,就看書作畫,她畫的漫畫,西安晚報,西安日報,三秦都市報都登過,工人喜歡,農民喜歡,知識份子也喜歡。諷刺、幽默,還不缺藝術性,別人不介紹,我還真看不出來,不顯山不露水,真本事叫別人佩服。說出話來分寸把握有度。聲不高,擲地有聲。令人信服。她還有一個特點,就是心特軟,儘管她被整過,她不忍心看到別的同志受委屈,常常不顧自己年事已高,奔波于都市樓閣之間,走訪在平民百姓之中,協調同志之間的矛盾,解除他人心頭的疙瘩。許多人都得到她的幫助,她也樂此不疲。我看她既是一個勤奮的人,還是一個樂觀向上的人。胸懷坦蕩,德藝出眾。

另外,我還佩服王老師的膽識和魄力。為了伸張正義,她敢於面對一個個冷嘲熱諷的尷尬,不畏權勢,這在當今並不容易。她獨身一人,敢闖禁地,許多國家領導,她都見過。她在十七大召開前,中央紀委給她發的民意調研表,她認真地做了調查,最後被請到中科院,和專家教授在一起談民情,實話實說。她把下崗工人的情況反映到中央,還深入到農村作調查。她把自己的漫畫寄給溫家寶,總理在電視上回答了她的問題。她被軟禁過多次,就是因為她敢說實話。最後我用莉萍寫的詩結尾,祖國,我的淚水已盡,而我的心在淌血。。。。。。!晴天和陰天一個樣,鼻孔和煙囪一個樣。太陽和月亮一個樣,暗無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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