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計劃修改無線電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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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5月7日訊】(自由亞洲電台)中國國務院法制辦星期二對外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明確,對沒有經過批准和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和衛星軌道資源造成嚴重後果的個人或組織,政府將處以最高50萬元人民幣的罰款。

現在做什麼在中國看來都要講究「與時俱進」。

當霧霾肆虐神舟大地時,有商人立刻想到向百姓兜售新鮮瓶裝空氣的賺錢捷徑。現在,中國政府想要修訂無線電管理條例,給老百姓「與時俱進」的解釋是「無線電頻率資源是國家稀缺戰略資源,是推動信息化發展的重要載體」,「考慮到國家安全、經濟社會和科學技術發展」,修改的目的是為了「促進無線電頻率資源的有效利用」,應對「無線電管理工作在實踐中遇到的「一些新情況、新問題」。

撇開無線電技術問題不談,中國政府計劃修改無線電管理條例在中國知名網民「超級低俗屠夫」看來,其實就是以習近平為首的新一屆中國政府未雨綢繆地加強對整個中國社會方方面面的控制。

「雖然嘴上都是說為了什麼國家安全和利益等冠冕堂皇的理由,但實質上這是政府主動出擊,消除一切它認為可能存在的隱患或對其不利的東西,做好維穩。由此判斷,未來可能還可能有其它的政策或法規被修改,政府主動出擊,無所不能。」

記者星期二在網上查閱發現,早在2010年九月上旬,中國國務院與中央軍委曾聯合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規定》。當時香港有學者認為,中國政府頒布無線電管理規定是中國當局想方設法維穩和維護專制政權的一部分。

中國獨立媒體人孑木星期二對自由亞洲電台記者表示,中國政府對私人使用對講機嚴格控制本身的確說明中國政府管理無線電的過程中,民眾的個人自由也受到控制。

「中國政府雖使用無線電實際上是壟斷的,遏制私人的發展,限制私人通訊空間的自由度。」

中國國務院法制辦網站星期二報道無線電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時透露,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和解放軍總參謀部對條例的修改參与了調查研究,修訂草案也上報給了中央軍事委員會。

網民「超級低俗屠夫」舉例表示,其實中國政府一直對無線電嚴格控制。

「很多普通百姓要看其他的電視台,就安裝衛星電視接收器。接收器不顯示就是因為接受的信號被政府干擾了,老百姓使用衛星電視接收器被抓到還要受罰。政府這樣做就是為了控制,將什麼都控制在它所掌控的範圍之內,對百姓實行集權。」

此次無線電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總共有十章八十條。如果哪位聽眾有誰有對社會大眾來說是建設性的意見,不妨向國務院法制辦提出來。既然中央政府與時俱進,向百姓徵求意見,社會大眾也理應與時俱進,提出自己贊成或不贊成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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