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41中國人入加被拒 面臨身份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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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3月28日訊】在去年加拿大移民及難民局(IRB)審理的外國人不得入境案中,141人為中國人,有的是因為抵達機場時未誠實申報,有的甚至是因為帶的奢侈品太多而被以走私罪起訴,被送往IRB進行不得入境的聆訊(inadmissibility hearing),居民身份也面臨被取消。

據加拿大《明報》報導,IRB溫哥華髮言人安德森(Melissa Anderson)指出,不得入境的個案,是《移民法》在確定取消一個人的居留加拿大身份之前的一道最後程序。雖然還沒宣布結果,但移民顧問任立三介紹說,經過IRB裁決的人,很少能保住身份。

通常被取消臨時居民或永久居民身份的原因有幾類,包括犯刑事上的重罪、違反《海關法》、被發現移民申請造假、違反人權法、國際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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