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一反貪局長赴海南辦案 涉嫌違紀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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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2月20日訊】2月19日,吉林省長春市委宣傳部發布消息稱,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局長李曉明等人赴海南辦案,期間涉嫌違紀住高檔酒店、乘坐頭等艙,現已被調查。

據大陸媒體報導,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局長李曉明等辦案人員多人次到海南省的海口、三亞等地,調查齊嶼涉嫌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一案。

齊嶼是長春市工商銀行的一名員工,2013年7月底,其丈夫翟學軍向長春市紀委實名舉報稱,李曉明等人在海南、深圳、北京等地辦案期間,涉嫌接受此案證人郭昆的請託,住高檔酒店、乘坐頭等艙,而齊嶼與郭昆存在糾紛,郭昆是與齊嶼有利害衝突的「利害關係人」。

翟學軍稱,他掌握的證據顯示,2013年3月23日,辦案人員劉立鐸、李宗禹、張生入住海口的文華大酒店(五星級),房費由三亞某房地產公司支付。

有證據顯示李曉明收支嚴重不符,其一家三口5年度假旅遊費用40多萬元,女兒留學花費100多萬元。而李曉明夫婦均為公職人員,兩人5年收入僅為50餘萬元。

據報導,長春市委目前已停止李曉明長春市檢察院反貪局局長職務,有關問題長春市紀委正在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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