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簽證的種類

Facebook

【新唐人2014年2月17日訊】美國一直是熱門的移民國家,移民簽證的類別也比其他國家要複雜。移民簽證就是以移民美國定居為目的的簽證。根據美國總領館簽證處的資料,這種簽證大致分4種。

1. 直系親屬移民

2. 家人團聚移民

3. 工作移民

4. 多國籍移民簽證計劃,或"綠卡"抽籤

直系親屬

申請者必須是年滿21歲或以上,才能為家庭成員遞交申請書。但袓父母、姑母姨母、叔伯、姻親及堂或表兄弟姊妺不能申請直系親屬移民。

簽證種類:

IR1/CR1 – 美國公民的配偶

IR2 – 美國公民的未成年子女 (21歲以下)

IR3 – 美國公民已領養的兒童

IR4 – 美國公民將在美國領養的兒童

IR5 – 美國公民的父母

IW – 離世美國公民的配偶

K1 – 美國公民的未婚夫或妻

K3 – 部分美國公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家人團聚

申請者必須年滿21歲或以上。袓父母、姑母姨母、叔伯、姻親及堂或表兄弟姊妺均不能申請親屬移民。

簽證種類:

F1 – 美國公民的未婚成年子女

F2A – 合法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F2B – 合法永久居民的未婚成年子女

F3 – 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

F4 – 美國公民的兄弟姊妺

工作移民簽證

在這些類別中,大多數需要由在美國的僱主遞交申請書及申請人一定要證明她∕他擁有必須的學歷,工作經驗及∕或特殊技能。

E1 – 優先權工作者

E2 – 專業人員持有高等學位

E3 – 技術人員

E4 – 部分特別移民

E5 – 投資人士

SD/SR – 部分宗教工作者及家人

“綠卡"抽籤

這是經美國國會授權,毎年由國務院管理多國籍移民簽證計劃,每年提供50,000名額分配給低移民率的國家。多國籍移民簽證申請人士是由電腦隨機抽出。中國大陸人不能參加,但台灣及港澳出生的人士均可參加。

除了以上4種,還有一種特殊移民,就是難民簽證。根據移民法101(a)15P條42款的定義,「難民」是指離開了原居住國到了其他國家,因為擔心回原居住國受到迫害,不願意回原居住國的人。定義中所指的「迫害」,包括對某一種族、宗教、國籍、特定社會群體成員、持某一政治觀點的人的迫害。如果申請人在美國之外的第三國,通常稱為「難民」(Refugee),而如果已經到達了美國,則稱為「政治庇護」(Asylum)。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