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涉公司法 劉政鴻列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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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01月14日訊】士林地檢署偵辦劉政池涉竊占國土案,檢方查出苗栗縣長劉政鴻曾任七七行館房屋產權登記公司前身的單位負責人,涉違公司法,今天(14日)以被告身分傳喚劉政鴻,訊後請回。

據中央社報導,劉政池在陽明山興建溫泉別墅七七行館,涉嫌占用1800坪國有地做觀景草皮,並砍樹、挖地道,私設噴水孔等設施。士檢去年11月間展開搜索行動,並在行館外草皮挖出由12個貨櫃組成的地下室。

  檢調查出七七行館房屋產權登記為九冠開發公司,下午以被告身分傳喚劉政鴻到案,因為查獲疑驗資不實的期間,劉政鴻為九冠開發公司負責人。

稍早,檢調約談包括劉政池、妻子簡萱、女兒劉冠廷、劉冠余等10多人說明。檢察官訊後認為劉政池涉犯詐欺、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竊占,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勾串之虞,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裁定新台幣300萬元交保。

另外,檢調查出七七行館房屋產權登記為九冠開發公司,公司董事長是劉政池次女劉冠余,監察人是長女劉冠廷,檢方訊後分別以100萬元、200萬元諭令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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