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1月1日訊】奪命快遞造成了不幸後,政府提出了解決問題的兩個辦法——第一,加強快遞收寄驗視;第二,快遞員進行考試,持證上崗。政府迅速而果斷的行為引起了很多人叫好,但在我看來,這兩條辦法都值得商榷。
兩個辦法都有其紙面背後隱含的權力邏輯。
辦法一的情況比較複雜。首先,如果能夠做到每件必驗,那麼應該能夠最直接地避免此類事件的發生。但它所隱含的背景是公眾安全與隱私之間的博弈。換句話說,為了避免小概率的安全事件發生,我們願意犧牲多大的自由空間?公共安全和個人自由之間相互讓渡,這本身確實是一個現代社會的深層次問題。在沒有公共博弈平臺的中國社會,自由以安全為名被侵犯,的確有其獨特的民意基礎。
辦法二的情況相對簡單。快遞員持證上崗制度,在物流行業迅速發展的今天,在權力沒有有效監督的現實中,只有一種可能性——變成一個新的尋租途徑。縱觀國內的經濟領域,無數尋租行為假監管之名堂而皇之地存在。本著對公權度惡的原則,在造就尋租的制度病灶得不到解決的前提下,任何所謂增加監管的行為,無論以何種冠冕堂皇的名義,都可以劃為腐敗的根源。
今年雙十一後,我國單日快遞的最高投遞件數達到了7000萬件之多,而其他時間的日投遞件數也在百萬數量級。這說明了兩個問題,第一,在不影響用戶體驗的前提下,目前國內的快遞公司不可能做到每件必檢的收寄驗視。第二,奪命快遞確確實實是一個極小概率的事件。
在筆者看來,奪命快遞事件的最妥善處理方式,應到以法律管道對相關責任人和責任機構進行責罰為止。而以此為由的快遞收寄驗視辦法,還需要公共領域廣泛的討論和斟酌。至於所謂的快遞員持證上崗,除了增加經濟成本和腐敗通道之外,恐怕不會再有其他意義。
對於這一事件的公眾反應,筆者頗為失望。我們不知道自由為何物,這或許還可以理解,但對權力不斷膨脹、不斷尋找尋租空間的行為視而不見,這就有些匪夷所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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