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漫步】為什麼是「事不過三」不是「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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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12月25日訊】「事不過三」這個俗語把「三」當作大限,意指同樣一件事不能連做三次,謂凡事都有限度。

中國人約定俗成地將「三」做個關卡,以字為例:三人為「眾」〔注意此字並非現今的簡體字,古已有之)、三木為「森」、三水為「淼」……以「三」做界,區分單個的人和群眾、單個的樹木和森林……以詞為例:三思、再三、三伏、三軍、三鮮、三藏、三隻手、三不管、三家村、三級跳、孟母三遷、三從四德、三長兩短、三姑六婆、三緘其口、三顧茅廬、三朝元老、三教九流、三頭六臂、三生有幸、三天打魚兩天晒網……能寫出上百強調"三"的大界詞語,改二顯少,變四嫌多。

早在春秋時代,孔夫子便在《論語》中引述「吾日三省吾身」,說每日三次詳査自己過失,把三作為適當的界定數字;孔聖人還有句名言是「三人行,必有我師」,將三人作為限數。二人的話,另外一人必是師有點牽強,超過三人不足以說明師之廣泛存在,故有三人在一起,其中必有某人在某方面可稱自己老師。細琢磨,教人謙恭尊重他人很有道理。

「事不過三」至今被人常掛在嘴邊。朋友三次失約或三度惡語相向,大概可說明他不看重你的約會或不再是摯友了。

文章來源:歇後語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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