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2月8日訊】(新唐人記者雷明綜合報導)令人震驚的女孩摔打男童案的受害人原原目前雖已蘇醒,但左邊手腳仍無知覺,多處創傷還需進行手術治療。而原原的父母已將施暴女孩及相關責任人告到法院。
據大陸媒體6日報導,原原目前存在重型顱腦損傷、顱骨骨折、右側眼眶外側壁骨折、蛛網膜下腔出血等一系列嚴重危及生命的創傷,手術將在下周進行。
重慶市長壽區人民法院已受理了這起摔童案,為“原告原原及其父母訴被告李某、李某的父母、成都市東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健康權糾紛”案。原告的訴訟中稱,由於李某無端使用暴力侵犯原原的生命健康權,監護人未盡監護職責,物管公司對電梯的運行未盡安全保障義務,原告請求判令李某及其父母賠償原告醫療費、住院生活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等30萬元(暫定),殘疾賠償金、護理費、續醫費、精神撫慰金等待鑒定後確定相應數額;成都市東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對上述賠償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原原的爺爺李清昌告訴記者,截至5日,女孩家一共給了7.8萬元,之後就再也沒和他們聯繫了,而原原現在治療費也已花了差不多7萬元,後續的費用還是個未知數。不過他們已收到了公益基金一筆10萬元的捐款。李清昌說,雖然現在原原已蘇醒了,但情況並不樂觀,左邊手腳都失去了知覺。
摔童案的經過似乎令人難以置信,11月25日下午4點多鐘,重慶市長壽區吳女士帶著一歲半的孫子原原從七樓家裡下樓去玩,電梯抵達一樓的時候,一名小女孩走進電梯,並把孩子抱起。吳女士把嬰兒車推出去,轉身過來抱孩子時,電梯關了門,吳女士想打開電梯門卻已經來不及了。電梯監控畫面顯示,電梯門關上後,小女孩突然把男童摔到地上猛踢,又把男童提起來摔,還用腳踢他的腦袋。電梯門打開時,女孩直接把男童丟了出去,整個過程持續了幾十秒。短短5分鐘之後,男童原原渾身是血地躺在居民樓下的草叢中,疑似被女童從樓上摔下。
由於摔男童的女孩不足14歲,法律規定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不能追究其刑事責任。但女孩的監護人則要負相應的民事責任,一方面對男嬰家人進行賠償,另一方面要對女孩嚴加管教。有心理專家認為,“從這件事可以看出女孩性格比較暴躁,否則不會不假思索的就將孩子扔到地上並進行毆打。另外,女孩的家庭可能長期存在暴力情況,或者是父母間經常有家暴行為,或者經常對女孩施暴。長此以往讓她會模仿大人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