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電動單車施禁令 餐館外賣郎叫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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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12月05日訊】金然:謝謝李蓮。紐約市在今年5月通過法案,禁止使用電動自行車,罰款金額高達1000美元。新法實施以來,餐館外賣郎不斷收到罰單,叫苦不迭。

楚玉:現在,他們決定聯合起來,向市府表達心聲,並寄希望於新市長白思豪,能夠解除禁令。請看記者安心的詳細報導。

12月4號,在華人職工會的帶領下,平日忙碌不停的外賣郎也打起標語,喊起口號,表達心聲。

餐館外賣郎陳叔:「我干外賣有20多年了,現在如果電動自行車不能騎,我現在年紀大了。騎單車是不行了,沒有力氣。電動車方便一點,不用花那麼多力氣。」

餐館外賣郎陳先生:「像我送外賣,要送到30幾街、20幾街或10幾 街,要踩單車,要一個多小時,很纍的,下雪天,下雨天,很難的。」

餐館外賣郎 Carlos Rodriguez :「這個法案不僅涉及到華裔員工,也影響到所有的外賣郎,包括西班牙語裔、南美洲人。通常僱主只支付我們每小時4美元、3美元的工資,我們必須速度快。」

外賣郎依賴這些電力驅動的自行車可見一斑。電動自行車由於車速達不到機動車的最低時速30英里/小時,所以不能在紐約市機動車輛管理局DMV合法上牌照。所以,電動自行車在街上行駛,就一直是屬於非法。這次市議會通過新法,也是更便於執法部門管理電動自行車的使用。法案特別規定,商用電動自行車是被全面禁止使用的。提出法案的市議員樂萍(Jessica Lappin)則認為,她的轄區內接到很多投訴,送外賣的電動自行車在人行便道上、甚至是逆向行駛,撞到行人的案例時有發生。

有外賣郎則認為安全不是在交通工具。

餐館外賣郎劉先生:「交通工具使用的安全係數,是大多數人關心的,包括自身使用工具的人, 也特別關心安全,因為安全是第一位的。那麼安全最終取決於甚麼,是取決於人,而不是交通工具。」

外賣郎們表示,會繼續爭取權益,還寄希望於新市長白思豪希望他能解除禁令。

餐館外賣郎 Carlos Rodriguez:「我們希望新當選的市長白思豪,希望他能解除這個禁令,因為它觸及到所有的送外賣工人。」

新唐人記者安心、孫衛紐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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