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 地價稅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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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11月27日訊】102年期地價稅繳納期限將到民國102年12月2日截止;逾期繳納稅款,每逾2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

據中央社報導,財政部賦稅署呼籲,請納稅義務人儘速於12月2日的期限內繳納102年期地價稅,以免逾期,依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要被加徵滯納金或遭強制執行。

財政部賦稅署也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果還未收到繳納通知書(稅單),可向土地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查詢或申請補發。

而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納稅者,應注意繳納期限截止日存款餘額是否足夠提兌地價稅款,如有不足,請儘速補足,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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