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政府規範要管 衝擊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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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10月12日訊】英國媒體300多年來首次面臨來自政黨的控制。11日,英國三大主要政黨宣布將對新聞媒體進行規範。此舉立刻被媒體批評為嚴重扼殺英國引以為傲的新聞自由傳統。

據中央社報導,三個主要政黨提出的媒體規範草案重點包括:收取仲裁費用,以避免代價高昂的誹謗訴訟費用;地方與區域報紙可以選擇退出;媒體與新聞產業可以參與更多決策制定。

新的媒體規範預定將於30日由「樞密院」(Privy Council),做最後確認通過,並有可能納入皇家憲章(Royal Charter)。

文化大臣米勒(Maria Miller)宣布,此媒體規範為最後版本,是各政黨經數月協商後一致同意的。她還表示,新的規定強調現在及未來的新聞媒體都將是自律,且不受政府管控而獨立經營的。

政治立場偏右的雜誌「觀察者」(Spectator)主編納爾遜(Fraser Nelson)表示,由政治人物黑箱作業決定對媒體的管理規則,完全令人無法接受。他形容此舉如同由狐狸決定如何管理雞籠。

他還說,由政治人物提出對媒體的規範,從根本上講,已破壞了英國的新聞自由。政治人物應尊重此前英國媒體已提出的包括嚴厲懲罰的自律方案。

2011年,英國爆出八卦媒體非法竊聽數千名人的手機,其中包括政治人物、社會名流,甚至還有死者。於是,首相卡梅倫於7月下令由法官萊韋森(Brian Leveson)帶領,對英國的媒體文化進行公開調查。

2012年11月報告出爐,指出媒體不負責任的行為嚴重侵害許多無辜民眾的生活。萊韋森還提出的數點建議:報紙繼續自律管理,政府不應干涉報導內容,新聞業者成立新的管理組織,明文規定行為準則,等。

英國媒體曾在該調查報告公布後,主動提出自律規範,包括:媒體獨立於政府,報紙若觸法罰金可達100萬英鎊。此規範被視為是全球施行新聞自由的國家中最高的處分,後被政府官員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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