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致殘遠超統計 前省疾控官員曝猛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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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6月25日訊】(新唐人記者劉嵩綜合報導)日前,南都一篇揭露大陸疫苗問題的報導引起海內外華人的關注。大陸疫苗技術30年未更新,諸多安全隱患成為百姓熱議的焦點。山西省疾控中心信息管理科原科長陳濤安在接受本台記者採訪時,透露了更多黑幕。其中官商勾結、黑市交易、權大於法、政府失職等問題後果不堪設想,但它卻是中國人不得不面對的事實。

官商勾結 黑市交易 百姓生命健康受威脅

黑市買賣,就是一些不法商人可以從官方廠家買出疫苗來,給疫苗帶來更大的風險。陳濤安告訴新唐人記者,「他們通過個人關係,找到廠家的高管,弄回來,它的存儲、運輸、銷售都成問題。造成失效、降效甚至變質。後果是非常可怕的。」

陳濤安舉例稱,「去年我們在山東抓了很多疫苗販子,他們都沒有資質,都從廠家買出疫苗來了。這就是管理上的漏洞。」

陳濤安透漏疫苗市場官商勾結的現象非常嚴重,也非常普遍。查到問題最後鑒定也不會說黑市買賣,黑市買賣也成了正常渠道了,都是官商勾結造成的。

陳濤安認為,「我們要尊重科學監管,官方為了保護某一批人,說疫苗存儲環境不好也是合格的。就像說的那個高溫疫苗。官方做了這樣的定義后,就使得存儲運輸環境進一步惡化。」

曾報道山西省疫苗亂象的《中國經濟時報》記者王克勤在報導中引述,山西省疾控中心專職司機原江說:「那兩年,他們不僅一直在疾控大樓一樓里貼標籤,還有一個同樣嚴重的問題,給全省各地運送疫苗的冷藏車制冷機一直壞著,沒有維修過。跑地區一趟,尤其是夏天,都變成悶罐車了。」

每年逾千兒童終身殘疾 陳濤安:遠不止這些

南都在報導中稱,據統計,中國每年疫苗預防接種達10億劑次。這是個驚人的數字,即使按照中國疾控中心主任王宇公布的疫苗不良反應概率是百萬分之一到二,那也意味著每年要有超過1000個孩子患上各種疫苗後遺症,留下終身殘疾。

針對該統計數據,陳濤安表示,「百萬分之一是最樂觀的計算了,得在科學管理的前提下才行,但是我們還達不到。疫苗的存儲、運輸等方面還有很多漏洞,這些漏洞會導致異常反應概率進一步提高的。這已經是最保守的數字了。(實際上)遠不止這個數字。」

「疫苗販子他能管好疫苗嗎?這樣的話不良反應概率就必然提高了嘛。各種環節都存在很多問題,這些問題累積起來,不良反應的概率就大幅度攀升了。」

如果從公共衛生的角度來看,也許這個數字微不足道,但對於每個不幸的家庭而言,卻是百分之百的苦難。

疫苗技術30年未更新 國家壟斷是禍根

陳濤安此前曾向陸媒介紹:「我們的很多疫苗還在使用西方國家已經淘汰了很多年的技術。國內的一類疫苗市場基本被六大生物製品研究所和北京天壇生物所屬的中國生物技術集團公司壟斷。」

2010年兩會期間,中國疾控中心主任王宇的發言印證了這一論斷,王宇稱,「部分國產疫苗質量不達標,監管部門缺少對這些疫苗大規模上市后的系統評價。有些疫苗質量在大規模人群使用中完全達不到質量標準,與進口疫苗相比,質量檔次差很多。」

王宇還表示:「目前疫苗的新技術是存在的,而且在國際上也有運用,但是由於中國沒有推動新技術應用的政策和體系,中國的疫苗生產技術更新很慢,甚至沒有更新,一直沿用30年前的生產技術。」

陳濤安強調,「沒有競爭,質量差的疫苗也是供不應求,沒有更新動力,大家都吃的飽飽的,誰還搞技術啊。」

陳濤安還透露,中國疫苗出口出不去,企業根本達不到那個標準。

陳濤安指出,國家壟斷、權大於法是疫苗技術發展的最大阻礙:「我們國家雖然有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但是它不依呀,就是權大於法。都是這個原因造成 的。不依法辦事就會抑制技術的發展。你把壟斷打破了,技術必然就會發展,不發展它沒法生存。否則我們中國的疫苗技術也不會落後這麼多。」

陳濤安例舉山西疫苗事件,稱直到目前還沒有個處理結果。

陳濤安強調要依法打破壟斷局面,形成技術競爭、服務競爭、質量競爭,那樣老百姓才會受益,「你把那六七個公司弄一塊,形成個總公司,攻守同盟,這樣的話我們的疫苗環境會越來越差。」

政府應對疫苗患兒負責

陳濤安認為政府應當承擔起救治、照料那些因疫苗出現問題的患兒。「對於有異常反應的孩子,我們政府不能不聞不問,要救助、關愛,要立法。不要先搞什麼鑒定,鑒定什麼?要先救助,救助后在鑒定找責任去。老百姓打疫苗是為社會安全做了貢獻。政府要管。」

陳濤安講述了補償與賠償的界定原則:「對疫苗不良反應案例,如果不是疫苗生產運輸等環節造成的,就是說你碰上了小概率事件,官方應給與補償,如果是管理上的漏洞造成的,那就要進行賠償。這叫接種事故,前者叫異常反應。」

陳濤安表示,不管屬於補償還是屬於賠償,都要首先進行救助。救助后再進行鑒定。「我們不進行救助,這是不對的。讓患者自己花錢治療,官方沒有任何支持和保障。你能上九天攬月,下五洋捉鱉,你不能救助一下這些患兒呀?」

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的鑒定機構

據南都報導,2008年12 月1日起,《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鑒定辦法》開始實施,辦法明確規定:如遇疑似異常反應,應由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組織專家進行調查診斷;有爭議時,可向市級醫學 會申請進行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鑒定;再有爭議,可向省級醫學會申請鑒定。

「兩級醫學會的組成專家所供職的各大醫院,不正是衛生局和衛生廳的下屬單位嗎?」有疫苗受害家長在《鑒定辦法》出台的當年就提出質疑,當這位家長在第一次拿到「偶合」的鑒定結論后,放棄了去找醫學會做鑒定,稱「我不相信他們能給我公正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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