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田:中國各級政府其實破產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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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5月2日訊】中國地方政府的債務目前據說已經達到15~18萬億人民幣的規模,地方基建項目的資金,來源與銀行資金池或信託資金池的比重也越來越大。有些分析家認為,市場極為擔憂的地方債務風險,正在向普通民眾轉移。其實這種轉移,並不是什麼現在才出現的、令人擔憂的現象,而是地方債必然的出路;也是在中共治下的專制社會裡,中國人必然要承受的惡果。

民間證券研究機構說,地方債的風險在向民眾轉移,而風險的爆發將在流動性開始收緊的時候開始。這種擔心,其實沒太大的必要。首先,風險向民眾轉移,是中共的既定政策,也是紅朝一個甲子以來,一直就這麼做的。再者,中共治下的中國,不太會有流動性的問題。中國和美國不同,和正常的國際社會不同,幾乎永遠不會有流動性的問題。從所謂的「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江澤民血債幫執政的20多年來,當局已經發現了在國有企業改革、股份化和私有化之外迅速讓他們自己「一小部分人」先富起來的訣竅,這也是他們當年從延安攻擊在南京的中華民國政府的做法;那就是印鈔、印鈔、再印鈔。只要能用「經濟高速增長」的謊言掩蓋,印鈔和製造通脹是其最直接、方便的搶劫和致富之門。

中國會有流動性的問題?

回到地方政府的債務上來。中共把債務負擔轉嫁到民眾身上,已是既成事實,不是什麼新趨勢,或什麼未來趨勢。惠譽評級已經將中國本幣信用評級向下調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也告誡中國需要控制地方債的水平。中國民間財經專家也警告,中國政府債務已經違約許久,繼續下去已經沒有違約的空間,中國民眾的家庭財富和私人投資即將被吞噬。現在中國的問題,只是通脹會惡化到什麼程度,百姓的承受能力什麼時候會崩潰,以及新時代的陳勝、吳廣會在什麼時候揭竿而起。

中共永遠不會採用日本央行以前那種負責任的貨幣政策,中國目前也幾乎完全沒有可能出現日本那樣的通貨緊縮,因為這跟中共的利益是衝突的。所以,「流動性」這一新鮮和優雅的名詞,在正常社會可能是時不時需要考慮的話題,但在中國它幾乎永遠不會成為問題。中國的民間智囊,需要把中國民眾關注的焦點,轉移到死死盯住中共製造通脹的害人舉措,而不是跟著中共的輿論瞎起鬨,大講什麼「流動性」這一子虛烏有的問題。人們也無需擔心銀行不填錢中國地方債務危機將會爆發出來,因為中國的國有銀行一定會繼續填錢,以遏制地方債務危機的爆發。

其實,中國各級地方政府如果任其破產,對國家和人民來說,才是最好的。何以見得?

美國的地方政府破產法

在美國,聯邦破產法院直接就是憲法的第一章之下產生的,聯邦破產法院有破產事宜的直接和專屬的裁決權,破產案件也不能在州政府一級的法院辦理。聯邦破產法庭會委任一個受託人,來代表債權人的利益並管理破產事宜。

破產法的目的,是幫助那些不能償還債務的個人或企業通過清算資產來還債,或制定一個新的還債計畫,這樣他們就能有新的起點,可以東山再起。破產法對陷入困境的企業也是一個保護,可以讓他們有序的給不同的債權人一一還錢。美國聯邦破產法有專門的章節來規範地方政府的破產(Municipality Bankruptcy),可以讓美國的城市、郡縣、村鎮及學區等申請破產,它甚至涵蓋橋樑、公路鐵路和煤氣等公用事業項目的破產。美國地方政府破產法實施以來的60多年間,只有不到500個地方政府有「第九章破產(Chapter 9)」的申請。它們大多涉及數百萬美元的地方債,其中最大的是1994年加州橙縣的破產。

「第九章破產法(Chapter 9)」的目的,是讓財政窘迫的地方政府不受債權人的追逼,而是能設想出、或談判解決一個調整債務的計畫。債務調整或重組一般通過延期還款、減免本金或利息、以及用新債還舊債的方法實現。當然,破產法庭可能會拒絕地方政府的破產申請,不讓他們破產,拒絕的理由可能是地方政府沒有誠意等。

 

讓中國各級政府破產

讓中國各級政府破產為何是好事呢?首先,宣佈破產意味著百姓們知道他們的政府實在是爛透了,破產會揭穿偉光正的謊言。破產後灰溜溜的政府官員,或者下臺,或者必須戰戰兢兢,會利於人們監督。中共其實許多時候在悄悄的、暗地裡在做著破產法庭做的事,但不敢承認許多地方政府早已破產,害怕引起國人的憤懣,害怕人們會順勢揭竿而起。

中國人對破產的概念一般都很怕,也總想迴避它。國人的傳統裡,破產不是一個選項。在美國的華人不管有錢沒錢,美國佬都知道,中國人信用極好、破產率幾乎為零。但中共的各級政府不同,他們不但沒信用,還在權力保護傘之下為所欲為,現在已經無法無天了。

如果不讓地方政府破產,它會怎麼樣呢?它會繼續借貸和花費,會讓債務越來越高;中央政府也會繼續填補黑洞,繼續用全民的錢來支持貪官污吏。最後的結局,只能是人民幣崩盤,百姓的畢生血汗化為烏有。

值得指出的是,中共政府破產,不是中國人民破產,需要區分中共和中國。當然,誰支持這個政府,誰借錢給這個政府,那就只好自認倒霉。還有,破產不是隨隨便便的宣告就行,就可以撒手不管、不還錢了,那可不行。政府破產後,該由破產法庭或指定的受託人監督,增收減支,努力走出破產。

讓中國地方政府破產,可能面臨一個巨大障礙,就是司法不獨立。司法不能獨立,破產法庭也就不能正常運作。這可是有點麻煩。沒辦法,在中國所有的麻煩,最後總是會跟中共、跟政治什麼的緊密聯繫起來……

文章來源:新紀元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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