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談風月:4類車輛 不掛軍牌掛啥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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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4月28日訊】據新華網報導,經中央軍委批准,全軍和武警部隊將從5月1號起統一使用新式軍車號牌,「2004式」軍車號牌即行廢止。軍車號牌是全軍軍用車輛的標誌,是軍交運輸部門經對申領號牌的車輛進行審核、檢驗、登記後核發的有註冊登記編碼的號碼牌,是國家賦予軍車運行特殊權利的證明。

據新華網從相關軍方人士得來的消息透露:4類車輛不得掛軍牌

1.私人車輛

2.來源手續不全的車輛

3.超出軍委有關文件規定配備的車輛

4.高檔豪華車輛(高檔豪華車輛是指賓士、寶馬等或排量超過3.0升、價格超過45萬元的轎車,以及高檔越野車)

注:空軍增加3類不得懸掛使用軍車號牌的車輛,分別是非部隊裝備的載重10噸(含)以上的運輸車輛、待退役報廢的車輛和車身為紅色、黃色等與軍車形象不符的自購車輛。

軍車換牌,非常正常。

別的不說,從平民百姓的思維來看,軍車換牌,大概有「加強保密、整頓裝備、便於管理、有利戰訓、防偷防盜、提升形象」等等這些個外在的有利的因素吧?

有一點不解,那就是:4類車輛從何來,不掛軍牌掛啥牌?

下面,就將這「4類車輛」逐一道來:

其一,私人車輛

「私人」,可以有「私人車輛」。但是,「私人」可以擁有「軍車」麼?

什麼樣的「私人車輛」能算是「軍車」中的「私人車輛」?

其二,來源手續不全的車輛

除了戰時繳獲以及緊急徵用,和平時期的軍車配備,似乎也應該是「來源手續齊全」吧?

那麼,「來源手續不全的車輛」是怎麼「來」的?

「來源手續不全的車輛」又是怎樣進入了「軍車」序列?是翻新是調撥?是改裝是罰沒?

其三,超出軍委有關文件規定配備的車輛

既然「超出軍委有關文件規定」,又如何購置並配備成為了「軍車」?

軍委文件,非同兒戲。哪一級別、哪一特權才可以「超出軍委有關文件規定配備車輛」?

其四,與軍車形象不符的自購車輛

特種車輛不計,既然「車身為紅色、黃色等與軍車形象不符」, 又如何「自購」並配備成為了「軍車」?莫非是便於偵察、有利偽裝?

綜上所述,放眼全局,「4類車輛」不掛軍牌,是件好事,但也是件小事。如何確保這4類車輛不進入「軍車」序列,或者說,真正查清楚這4類車輛是如何進入的「軍車」 系列,這才是要緊的大事。

禁止上述「4類車輛」掛軍牌,的確可以減少目前社會上對「軍用豪車」的一些詬病,從而改善或提升軍隊形象。但是,改善形象,或許可以看作是治標。軍費軍用,軍紀嚴明,嚴格按照「軍委檔」購車配車,才是真正抓住要害的治理軍車之本。

不然的話,四類車輛依舊在,不掛軍牌掛啥牌?

軍機大事,也許自有奧秘。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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