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15名牌包 賊判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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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4月23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3日電)蘇姓男子去年潛入民宅,偷走LV櫻花包等15個名牌包,總價新台幣46萬元。台北地院依加重竊盜罪判緩刑5年,240小時義務勞務。

法院判決指出,蘇男有竊盜前科,他去年12月間又手癢,找出民眾放在家中信箱內的鑰匙,潛入屋主家中,偷走LV、Burberry、Chloe、Salvatore Ferragamo等名牌鱷魚皮包、蟒蛇包、櫻花包、鎖頭包等共15個名牌包,總價值新台幣46萬餘元。

屋主兩天後返家,發現名牌包遭洗劫一空,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後,循線逮捕蘇男。法院審理時,蘇男坦承犯行,法官依加重竊盜罪,判處1年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應向公益團體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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