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火求愛行不通 新北准仙女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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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1月29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29日電)今年春節假期適逢情人節,有民眾擬施放煙火向愛侶告白。新北市府消防局今天提醒民眾,新北市只能放仙女棒,不得放煙火。

節日的天空,常會出現各式各樣五彩繽紛的煙火,令人讚嘆。有民眾為了在情人節向女友告白,尋找購買燃放後有愛心形狀的煙火;也有人想要以「字幕煙火」向情人求愛。

在春節與情人節兩大節日相乘效應下,已經有商家及賣場看準商機,打出「提前預購、開始打折」的促銷方案。

業者表示,一般而言,如果風速過大過強,會影響煙火炸開時所呈現的形狀,所以不建議施放。市面上看到的一些字幕煙火(愛心、笑臉),會因為風太強而影響效果。

消防局危險物品管理科長林永東今天受訪表示,依據新北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辦法,全市禁止燃放一般爆竹煙火的升空類、飛行類(沖天炮)、摔炮類爆竹煙火;字幕煙火更是必須專業人士申請才能施放。

也就是說,企圖以升空類煙火求愛的民眾,可得小心違反規定,將被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曾有新人結婚後,前往漁人碼頭燃放煙火慶祝,也有在除夕、大年初一遭消防隊取締處罰的案例;民眾雖提出訴願,但因拍照、錄影蒐證齊全,訴願遭駁回。

消防局說,可施放的是排炮、拉炮、仙女棒、煙霧類、及旋轉陀螺類爆竹;必須在公告開放的6處區域、開放時間,朝空曠的目標區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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