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后區刑事法庭判中共幫兇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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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1月11日訊】在法拉盛多次暴力襲擊法輪功學員的中共幫兇李華紅,因為攻擊法拉盛居民程長河而被刑事起訴,經過多次庭審後,於1月8日被紐約皇后區刑事法院判決有罪。請看詳細報導。

2011年8月26日,當地居民程長河在法拉盛人行道上,看見李華紅正在暴力拉扯一名個子很小的女法輪功學員的衣服,同時還有二、三十人圍在一旁。程長河上前制止,被這夥人圍攻,因而向警方報案。

李華紅出庭17次,最終在1月8日被定罪。判決主要內容包括:

1)李華紅必須經過六節情緒控制(Anger Management)心理治療。

2)對原告程長河先生和目擊證人徐女士執行兩年的保護令。

3)李華紅獲得“有條件釋放”,條件是在今後一年內不得再因任何原因被捕。

李華紅近年來長期在法拉盛從事污衊法輪功的活動,並多次暴力襲擊法輪功學員,也因此被紐約警方多次逮捕。紐約郵報報導,去年1月21日,中共政法委系統的官員朱一彪特別到紐約向李華紅頒發“敢鬥獎”。

程長河起訴李華紅、盛津小吃老闆耿青及親共僑領朱立創的民事賠償案仍在進行中。

新唐人記者胡志華在紐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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