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總處:勞保局改制無自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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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1月09日訊】(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9日電)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今天表示,勞工保險局改制後,現職人員待遇並無增加,沒有媒體所稱自肥情事。

人事總處表示,勞保局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規劃由事業機構改制為行政機關,為使組織改造工作順利推行,依公營事業機構改制行政機關現職人員待遇及退撫處理原則,辦理改制後人員待遇及退撫事宜。

人事總處說,勞保局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的現職人員,現行依用人費率事業機構待遇月支新台幣3萬3587元至13萬5904元,改制為行政機關並依規定辦理改任換敘後,依公務人員待遇月支2萬9345元至11萬6245元,待遇約減少4000元至2萬元。

人事總處指出,對於待遇的減損,現職人員得選擇補足待遇差額,其差額並隨同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的調整、職務調動(升)、考績晉級、升等增加的俸給數額而併銷,且支領差額期間不得請領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費等生活津貼;或可選擇不補足待遇差額,並依規定請領生活津貼方式辦理。

人事總處說,改制後勞保局人員獎金由現行最高4個月績效獎金,改為合計最高2.5個月考績獎金及年終工作獎金。

人事總處指出,改任換敘人員需選擇自行購買退休年資,包含一般行政機關公務人員退撫基金應自行負擔提撥的35%、由政府負擔提撥的65%及相關孳息後,才具有與其他行政機關公務人員一致的退休給與,並無媒體所稱自肥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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