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靈前殺兄未遂 男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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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12月24日訊】(中央社記者陳靜萍台中24日電)劉姓男子因不滿父親財產分配,在治喪期間帶刀殺兄並拿紅花粉灑兄嫂後企圖自縊,台中地方法院今天判決劉男5年2個月。

判決書中指出,60歲的劉姓男子懷疑父親財產分配不公,多次與哥哥發生口角爭執並對兄施暴,劉兄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但劉父今年7月底去世後,劉男趁著兄弟姊妹都在靈堂前為父親守靈時,帶著菜刀及水果刀,還有製作紅龜粿用的紅花粉,到靈堂前行凶。

判決書中表示,劉男走進靈堂看到兄長在折蓮花,拿起預藏的菜刀說「乎你死!」,砍了劉兄頭部後側,待劉兄昏厥後又向頸部劃2刀,一旁的妹妹見狀搶下刀,但劉男又拿起紅花粉灑向他的兄嫂,劉兄醒後拉著太太逃命並拿椅子抵抗,劉男仍一路追殺且沿路灑紅花粉,導致劉兄兩眼遭化學性灼傷及角膜炎。

劉男行凶後,在父親靈堂吞下預藏的8顆安眠藥後,走到屋旁的倉庫,企圖以童軍繩自縊,警方獲報趕到現場將劉男救起並逮捕歸案。

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劉男僅因家產分配細故,竟在父親靈前行凶,以殺人未遂罪判處劉男有期徒刑5年2個月,全案還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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