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市長福特利益衝突案被判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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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11月27日訊】加拿大最大城市多倫多市的市長福特今天被安省高等法院宣佈免去市長職務,因為福特違反了《安省市政利益衝突法》。不過福特誓言將就此案提出上訴。上訴期間福特可以留任市長。來看報導。

在法官上午裁決後,多倫多市長福特很快做出了回應。

多倫多市長Rob Ford:「我要儘一切努力保住工作。」

事情的起因是,去年2月,福特在市議會上,參與了有關自己的一項動議的辯論並投了反對票。那個動議要求福特歸還曾經幫一個少年橄欖球隊籌得的3125塊錢,因為福特在籌款過程中動用了帶有市政府頭銜的信籤紙。事後福特解釋說,他當時不知道自己違反了任何規定。

多倫多市長Rob Ford:「這不是為我 而是為了孩子們。」

但星期一,法官裁決,福特違反了《安省市政利益衝突法》,應當被免職。法官Charles Hackland在判決書上寫道,福特對「權利的認識很固執。……對法律無知,不能聽取專業意見,甚至到了視而不見的地步。」不過,法官也明確表示,福特「絕對沒有貪污或金錢利益的問題」。

法官下令撤消福特多倫多市長的職務,但暫時保留14天,以便市議會決定如何產生新市長。福特說,這是左派市議員的政治博弈。

多倫多市長Rob Ford:「我將上訴並繼續擔任市長。我會應戰,我是個戰士。我為多倫多做了很多了不起的工作。市長工作有輸有贏。」

而官司的原告,普通市民Paul Magder的律師說,這一切是為了維護民主。

案件原告代理律師Clayton Ruby:「今天的裁決表明,一旦破壞規則 就會付出代價。法庭明確這一點非常重要,沒有人凌駕於法律之上,包括福特。」

如果福特真的喪失市長資格,市議會可以任命任何一個市議員或普通市民擔任市長,也可以選擇在60天內進行市長補選。法官也判定,福特可以在2014年重新競選市長,但目前不清楚,如果真有補選的話,福特是否能參加。

新唐人記者秋旻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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