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放寬第一上市申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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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11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田裕斌台北20日電)台灣證券交易所今天召開董事會,通過增訂第一上市公司申請上市標準,未來只要淨值達新台幣6億元以上、且資本額4億元以上,即可申請上市,條件較以往放寬。

證交所主管指出,以往上市標準多以股本為主,扣除特定科技事業等特定個股外,資本額要達6億元以上。但考量國外企業申請上市多有納入淨值概念,因而增訂淨值做為本國企業判斷申請上市的規模標準,未來只要淨值達6億元以上,且資本額達4億元以上,其他財務業務指標符合規定,就可申請上市。

配合審查準則修正,證交所董事會也將一般事業及私募股票申請上市獲利能力計算基礎,從股本調整至淨值暨調整稅前淨利占淨值比率,對達獲利能力門檻但資本額不足6億元的企業廣開上市大門。

不過,證交所強調,相關修正仍要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才能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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