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肇逃子頂罪 雙雙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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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10月24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24日電)張姓男子騎機車載弟弟返家時發生車禍,竟不顧弟弟傷勢,棄車離去;張男兒子到場頂罪。台中地檢署起訴張男,其子則緩起訴。

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今天起訴指出,53歲的張男去年10月間與胞弟到南投縣用餐,晚間騎機車載胞弟返家,途經台中市清水區濱海路附近,與沈姓男子駕駛的汽車發生車禍,張男人車倒地,胞弟受傷。

起訴書指出,張男竟留下機車及受傷的弟弟,未協助送醫,自己步行離開現場。

張男27歲的兒子接獲警方通知,到車禍現場處理,發現父親不在場,為隱匿父親肇事逃逸,向警方謊稱自己是車禍機車騎士,接受警方製作筆錄,並簽署自己姓名。

經警方調閱車禍現場監視器錄影畫面,發現影像中的機車騎士身型與張男兒子差異很大,循線追查發現兒子為父親頂罪。

張男承認騎機車載胞弟發生車禍,但否認肇事逃逸,指稱當時沒有留在現場處理,是因行動電話遺失,他為打電話叫救護車才離開;張男兒子則坦承頂替。

台中地檢署以公共危險罪起訴張男,而張男兒子犯後坦承犯行,並深表悔悟,予以緩起訴1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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