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資大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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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9月26日訊】(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6日電)勞委會依勞基法於每年第3季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議,邀集勞資學政四方,共同討論基本工資調整建議案,後送交行政院核定。以下為大事紀:

–民國45年,初訂基本工資為每月新台幣300元。

–民國57年3月16日,行政院發布「基本工資暫行辦法」,調整基本工資每月600元,每日20元。

–民國73年,勞動基準法上路,其中第21條規定:「工資由勞僱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民國77年,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通過「基本工資審議辦法」,制定基本工資相關政策,採逐年審議調整。

–民國81年8月31日發布,調整基本工資每月1萬2365元,每日412元,時薪51.5元。

–民國86年10月16日發布,調整基本工資為每月1萬5840元,每日528元,時薪66元。

從民國77年至86年逐年皆有調整,但86年月薪調整到1萬5840元後,將近10年沒再調整。直到96年6月8日,才宣布同年7月1日起,調整基本工資每月1萬7280元,時薪95元。

現任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於民國97年上任後,於民國99年修正「基本工資審議辦法」,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原則於每年第3季進行審議,建立基本工資邀集勞資學政四方協商審議機制。

–民國99年9月29日發布,從100年元旦實施,調整基本工資每月1萬7880元,時薪98元。

–民國100年7月21日,勞委會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議,決議基本工資調幅5.03%,調整為現行月薪1萬8780元,時薪103元。經行政院院會核定後,於101年元旦實施。

–民國101年8月9日,勞委會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議,建議調整基本工資月薪調幅1.42%,月薪1萬9047元,時薪109元,但遭行政院院會以經濟前景不明暫緩,提交行政院長陳(沖)決定。這也是繼民國57年之後,行政院首度對勞委會所提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議提出的基本薪資建議案有意見。

–民國101年9月26日,行政院長陳(沖)宣布基本工資時薪部分自明年元旦起調整為新台幣109元;月薪調整至1萬9047元部分,將視GDP成長率、失業率,有條件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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