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隔天自殺 檢否認逼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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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9月26日訊】(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26日電)蘋果日報報導一名竊盜案被告出庭隔天自殺身亡,遺書指控被逼認罪,高雄地檢署今天澄清說,檢察官開庭始終並未威脅過被告。

蘋果日報報導,「撿個紙箱挨告,男吞鹽酸亡,遺書控逼認罪」,雄檢上午發布新聞說明全案案情,並澄清檢察官沒有威脅被告。

雄檢說,本件竊盜案尤姓被告被控今年7月間,未經曾姓原告同意,取走對方放在家門口曝曬的紙箱,於8月底經警方移送雄檢偵辦。

雄檢表示,承辦檢察官於9月6日收案後,見本件遭竊物僅是紙箱1個,價值非鉅,只因該紙箱是原告存放民國94年中秋節配售專用酒箱,收藏多年,意義重大,因而提告。

尤姓被告於97年間曾因竊取鐵條遭法院判處拘役30日,易科罰金新台幣3萬元執行完畢。

雄檢表示,尤姓被告若認罪且獲得原告原諒,檢察官可考量微罪不舉,予以職權不起訴處分,承辦檢察官於今年9月20日傳喚被告及原告開庭。

雄檢又說,開庭當天原告因故請假未到庭,尤姓被告到庭坦承未經同意即撿走對方紙箱,檢察官當庭曉諭未經同意拿走他人之物即觸法,但若坦承犯罪,犯後態度良好且被害人原諒不予追究,檢察官才能給予自新機會,期間並無威脅被告。

雄檢說,調閱當天開庭錄音光碟,承辦檢察官開庭態度懇切,曉諭尤姓被告瞭解未經同意取走他人之物,即屬犯罪行為,希望尤姓被告日後撿拾回收物須審慎,務必經過他人同意,以免日後誤蹈法網。

不料,尤姓被告於開庭後隔天竟尋短身亡,雄檢深表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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