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官員解釋暫緩遞解法案細節

Facebook

【新唐人2012年8月17日訊】對於昨天剛剛開始生效的暫緩遞解法案,美國移民局官員今天(8月16日)在紐約皇后區舉行了一場說明會,並回答了現場民眾的提問。請看詳細報導。

8月16日美國公民和移民服務局在紐約巴魯克學院(Baruch College)舉行了一場說明會,介紹暫緩遞解法案的詳細情況。暫緩遞解法案是一項保護非法移民兩年之內不被遞解出境的新的措施。

移民局官員及他們邀請來的移民律師向聽眾提出很多建議和提示,並作出了警告。其中一個不斷重復的話題是,一些不良人士偽裝律師欺詐非法的移民學生。

紐約政府律師人權辦事處主任克拉克(Kristen Clarke)提醒民眾,申請表要填寫準確:

“在申請表簽字以前,申請人必須理解和同意申請表上所有信息屬實。如果申請表上文字不是申請人的母語,申請人因此不理解申請表而造成所簽表格不真實或不準確,移民局會認為此申請虛假,而且後果嚴重。“

美國移民局紐約區主任安卓婭.關蘭蒂洛(Andrea J. Quarantillo)強調,雖然暫緩遞解會幫助許多人,但也可能會對那些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帶來風險,尤其是有犯罪記錄的申請人:"申請暫緩遞解有可能使一些申請人處於被執法的危險。我的建議是,如果你不符合條件就不要申請。”

那麼哪些人符合暫緩遞解的條件呢?美國移民局紐約區主任安卓婭.關蘭蒂洛(Andrea J. Quarantillo)介紹了7條需要考慮的標準。包括:必須在16歲生日之前來到美國﹔最近五年必須在美國連續居住﹔今年6月15日這項措施公布之時,必須在31歲以下﹔今年6月15日之前身份已經非法﹔現在是在校學生,或者已經高中畢業,或從美國軍隊或海岸警衛隊退役﹔ 不能有犯重罪、三項以上輕罪記錄或對美國安全有威脅﹔最後,申請人今年6月15日和遞交申請時本人要在美國。

新唐人記者謝安瀾在紐約報導。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