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芳:言者無罪 妻孥何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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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8月7日訊】劉本琦,1960年代出生於湖北黃岡地區,17歲當兵,曾在軍校學習,任電訊兵 17年,復員後在西寧工作,以後隨其妻劉英住青海省格爾木市,被捕前在格爾木市保安公司工作。

近年來,他熱心於網絡活動,呼喚民主自由,發表了大量抨擊專制腐敗的激烈言論。為此,近來湖北、甘肅、青海三地公安一直在對他「做工作」,他則態度強硬,「不思悔改」,一再聲言「我警告你們不要警告我劉本琦」,故因此遭遇言禍。 2012年7月18日,劉本琦「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被當局刑事拘留,羈押於格爾木公安局看守所。

警方給出的劉本琦的「罪證」有:第一、發帖說,於湖北鄂州召開中國民主黨第一次籌委會(實為誣陷);第二、呼籲「趕在中共18大前,去中南海遊行示威」;第三、「惡攻」中共;第四,參與為李旺陽伸冤事件。

劉本琦的妻子劉英,是個性格堅強的女性,自從丈夫劉本琦出事後,一直在為丈夫的冤情奔波著。因此,從劉本琦被捕的那天起,劉英也為眾多人所關注。

大約一年前,一次偶然的機緣,我認識了劉英。一天,我突然接到來自青海格爾木的一個電話,原來是一位叫劉英的女士,就這樣她在電話裡整整和我講述了兩個多小時的關於她和丈夫劉本琦的故事,敘述了她和劉本琦從認識到結婚以及生活上的點點滴滴。

他們夫婦婚後,開始時(2005-2007年)以做小生意為生,後因賠本,劉本琦就進入格爾木保安公司工作,每月工資僅僅1000元左右,家中經濟狀況非常拮据。劉本琦善良正直、追求正義,熱情如火,喜歡打抱不平,而且又不願意為金錢計較,這當然和崇拜權力和金錢的「主流社會」格格不入,因此他在這個社會不可能「混好」。

由於劉本琦疏於家務,再加上收入低,因此夫婦兩人經常發生矛盾,故於2010年協議離婚。但離婚只是兩人賭氣,感情並沒有破裂,何況他們還有一個5歲多的兒子劉嘉瑞。嘉瑞非常聰明可愛,因此也是兩人感情的有力紐帶,故夫妻二人離婚後仍生活在一起。

今年7月18日,劉本琦被捕。之後,全國各地的朋友紛紛給劉英打電話詢問,表示關心,並且都說劉本琦是條硬漢子,讓人敬重。那幾天的經歷,讓劉英看到了雲蒸霞蔚的人間真情,她理解了丈夫崇高的民主理想及他的善良、豪放的秉性。

由此,她開始毫無畏懼地為丈夫被捕的事情奔波,並決心也投身丈夫的事業。她在接受採訪時說:「中國目前的現狀不是哪一個人就可以改變的。大家都認識到了這個社會的不公,可多數人卻都不敢說真話;但只要大家都來爭取社會的公平公正,它一定會改變的。我願意加入說真話的行列,做一名民主人士。」

劉英四處奔波,為丈夫聯繫辯護律師。幾個著名的維權律師不僅大義地答應為她丈夫辯護,而且慷慨地承擔經濟上的費用。這樣的正義、好心人,她只是在小說裡面讀過,而今卻活生生地出現在現實中,這讓劉英感到「人間自有真情在」,並體會到在追求正義間朋友們的溫暖。

7月26日,劉英準備好了錢和衣物,帶著5歲半的兒子步行去格爾木看守所看望丈夫。這是丈夫被捕後她的首次探監。她是按照探監規定去的,然而那天她沒被允許見丈夫;更想不到的是,次日她就因為替丈夫呼籲而被捕。

7月27日上午,我和朋友們收到劉英的一條短信:「他們僱傭了流氓想栽贓我,我不會上套。我擔心孩子,時刻謹慎,我會小心。暫還沒有對我下手!我會鎮定堅強。孩子、孩子,我的兒子,我和本琦唯一的孩子!求援。」之後,劉英便與大家失去了聯繫。

後來才得知,劉英在當天(27日)晚上被三個國保(兩個男的,一個女的)抓走了,國保給出的具體理由是,劉英把刑拘劉本琦的通知單和身份證發到網上,公佈了出去。他們指控劉英:「這是在和你的丈夫合夥犯罪。」太荒唐了!公佈丈夫的拘留通知單和身份證怎麼就是犯罪?是哪一條法律?莫非這也是國家機密?這純屬濫捕無辜,株連妻孥。雖然已經是21世紀,但是今日中國居然還會因為維穩而發生「誅連九族」的荒唐事情;要知道,就是在帝王時期,中國尚有「罪不及妻孥」的規定。

據劉英被捕前陳述,自從劉本琦出事後,孩子就和以前大不一樣。劉本琦被帶走的那天,孩子嚇壞了,哭得好厲害。他問媽媽為什麼那些人要帶走爸爸,說那些人一定都是大壞蛋。他不要爸爸走,他要爸爸永遠留在他和媽媽身邊……但是,現在連媽媽也被抓走了!可以想見,小嘉瑞正遭受著怎樣的驚嚇、恐懼和精神折磨啊!

劉英沒有做任何違法的事情,她僅僅是為丈夫無辜入獄呼籲、找律師。但是,她卻被青海格爾木當局逮捕拘留,並被指控「與丈夫合夥犯罪」。青海格爾木當局的此等野蠻行徑不僅違反了《憲法》,也違反了《婦女兒童保護法》,是典型的執法犯法,是對基本人權的野蠻踐踏!

這裡尚要指出,「株連九族」並非誇大其詞。在劉本琦、劉英夫婦被捕前後,格爾木當局對他們雙方諸多的家人、親屬,及至其所在的公司進行了各種威脅、恐嚇乃至監控,如:劉本琦在紅安縣的兩個哥哥遭到警方恐嚇;劉英娘家的電話均被監控;劉英弟弟的電腦主機被當局收走;警方還明確地警告雙方家人不得為劉本琦請律師。劉本琦所在的保安公司也受到牽連,劉本琦被捕前曾憤怒地指出:「格爾木市公安局網監支隊隊長平志剛跑公司來拿走電腦,利用工作之便嚇唬我的老美女同事,還把我們公司扯進去。」

劉本琦一家的命運典型地反映了目前中國的人權狀況,正如一位作家所言:「有的國家總是打著危害國家安全或者顛覆國家政權的旗幟,肆意侵犯和踐踏人權。」言論自由權本是我國《憲法》中明確規定的最基本人權,現在卻成為犯罪的主要證據,甚至連妻子為丈夫請律師、訴冤屈都要抓去坐牢,實在是荒誕不經。

文章來源:《中國人權雙週刊》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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