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漣:「特赦貪官推動政改」為何不可行?

Facebook

【新唐人2012年8月4日訊】最近,吳思先生以訪談形式談了自己對中國時局的看法:「以有條件特赦貪官推動政改」。曾寫出《潛規則》那樣通透的歷史觀察的吳思先生,竟然援引歷史上封建王朝的大赦制度,希望以赦免權貴與官員腐敗之罪來贖買政改,以此卸下中國官員群體的腐敗包袱,「蕩滌污穢」,「與民更始」。苦心若此,只能說在現有體制下,中國的腐敗已經無藥可治,關心國家前途的知識精英殫精竭慮,吳思才想出這招「沒有辦法的辦法」。

其實,特赦腐敗贖買政改之議是帖時不時拿出來吆喝的老膏藥。就我所知,90年代初期北京就有人提出,並且認真付之討論過。大意是:以某個時間線為斷,此前的不追究,此後的則一律嚴懲。大名鼎鼎的張五常在2000年更是寫過一篇「三種社會體制」,為中國開出「藥方」:建立一種按權力等級序列貪污的制度,讓權貴與官員的腐敗合法化,以此減少改革阻力,贖買政改。

付之實踐或廣為報導的「赦免腐敗」就有如下幾項:

深圳市檢察機關曾在1997年曾經試行過「廉政帳號」,即官員只要將贓款匯進政府指定的帳戶並留有憑證,將來事發後可作為免追究刑事責任的證據。在開通此帳號兩個月後,據說只匯進兩筆錢,一筆300多元,一筆1000餘元,「廉政帳號」無疾而終。

2010年,上海與重慶成為全國徵收住宅房地產稅的試點城市。上海市政府為此做前期工作,曾要求兩千餘市管幹部「主動申報」房產。官員被告知如實上報家庭購房和優惠情況,即便有違紀違法者也會獲得寬大處理。經過主動申報的房產,以後絕不會翻查舊事;但如果隱瞞的,將被從重處理。據稱,上海市委表示希望通過這次申報讓官員「放下包袱、輕裝上陣」,所以可算是一次赦免腐敗的地區試點。

2004年由王明高主持的國家課題《新世紀中國懲治和預防腐敗對策研究》,核心內容如下:

——設立一個全國退贓的公開帳號。退贓者可在全國任何一個縣以上國有商業銀行匿名退贓(也可由親友代退)。退贓時,只需分欄目按「特種資金繳款單」(一式三聯)上的時間、金額、來源三項填寫,無需公開本人任何情況。

——實行兩項特別決定。一是對在規定期限內,主動並如數退贓者,無論職級高低和問題大小,無論問題將來是否暴露,一律不給任何處分,一切待遇不變。二是對在規定期限內,拒不退贓或不如實退贓者,一旦案發,凡觸犯刑律的,一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一律按最高量刑標準處罰。

——採取三條配套措施。一是在存款實名制的基礎上,完善國家公職人員家庭財產申報登記制;二是提高國家公職人員待遇,以俸養廉;三是建立健全舉報制度,最高獎勵舉報者50%的追繳贓款。因為上述三項措施下的分項數目,該研究簡稱為「一二三工程」,其中那「兩項特別決定」,就和特赦差不多。時論將此譽為「中國反腐奇招」,認為此舉一行,反腐將收奇功。兩個月後,此論銷聲匿跡。

接下來,我將撇開這種腐敗赦免缺乏政治正確性與道義基礎這點不論,只分析這策略為何缺乏可操作性。理由如下:

一、中國現在是一個道德崩潰、人與人之間喪失互信的社會。這種喪失互信,既體現在政府與民眾之間,也體現在上下級政府與官員同僚之間,還體現於官員對組織缺乏基本信任。這種信任缺失是中共統治下長期的政治運動與政治文化積累養成,從當初毛澤東反右時「引蛇出洞」,到鼓勵政治告密(包括親朋家人在內),再到現在從政治到商品造假成風,政府缺乏政治信用,企業、個體生產者與商家缺乏廠商信用,人與人之間缺乏個人信用,支撐社會正常運轉的道德秩序完全崩解,諸如官員腐敗、頻繁發生的各種天災人禍,以及各種墮落現象,只是道德秩序崩解後的表現。

中國官員不信任組織,是因為中國政府信用極差,比如歷次政治運動與反腐,都會說「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但結果卻是:定罪依據往往就是根據當事人自己坦白的證據。因此,官場早就流行「坦白從嚴」之說。這就是官員公開財產雖經多年倡導,至今未能成行。赦免之說,幾乎都被官員看作是引蛇出洞。以上海2010年要求市管幹部申報房產為例,雖然說了不追究,官員們卻普遍採取「掂量著申報」,據說沒有幾人如實申報。

至於換來政改,站在官員立場想想,可視為笑談。是什麼保護著官員們心安理得地腐敗並享受各種特權?是現在這個中共花費巨資苦心維護的專制政治體制。一旦失去體制保護,腐敗官員尤其是高層的下場如何,阿拉伯之春中的獨裁者被視為前車之鑑。因此,在體制保護帶來的那種切實的安全感與赦免腐敗許諾的不追究這兩者之間,哪種安全感來得更切實可靠,從政治高層到地方小吏,心中自有一桿秤。

二、官員家庭也有人的正常需求,更何況他們的經濟實力可以讓其家庭成員得到更高層次的滿足。中國人目前的生存環境很惡劣,社會治安惡化、教育質量低劣、環境污染嚴重,社會上升通道狹窄導致過度競爭,還有各種各樣的社會矛盾等,讓所有人都不輕鬆。更何況,官員們自知政府倒行逆施,導致社會仇恨在積聚。因此,具備1000萬以上資產的富人及官員,心中很清楚,只要移民,這些問題可以一攬子解決。在國內通過政改「與民更始」困難重重,但移民後子孫後代卻從此可以開始新生活。

以上就是「赦免貪官促動政改」這帖老膏藥從未被中國政府使用的原因。莫說吳思說的是「有條件赦免」,就算是「無條件赦免」,恐怕也會像「一二三工程」一樣,成為紙上談兵。

最後需要說清楚的是:如果中共真愚蠢到公開赦免腐敗,結果不是「蕩滌污穢」「與民更始」,而是從此以後,於黨來說,喪失政治合法性不說,還少了一個權鬥利器與制約官員的工具;於民來說,將徹底喪失批評腐敗的權利,誰批評,誰就會被貪官及其同類譏之為「你沒本事貪污,閉嘴吧!」目前,批評腐敗者受到這類諷刺已經不少。

這樣一個贏者通吃、奉行弱肉強食之叢林規則的社會,恐怕比今天的中國更可怕。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