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中倪玉蘭夫婦入稟控公檢人員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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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7月17日訊】(自由亞洲電台報導)正在服刑的北京維權律師倪玉蘭夫婦近日委託律師,控告北京西城區公檢法54人涉嫌徇私枉法罪和非法拘禁罪。倪玉蘭的代理律師表示,訴狀目前已經提交給法院,但未知是否接受。

代理律師之一的王全章周一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他們已經獲得倪玉蘭夫婦的受權,控告北京西城區公檢法54人涉嫌徇私罪和非法拘禁罪,從目前掌握的證據來看,控告的理據十分充分。

他說:公安機關還有檢察機關,還有一審的法院,他們也是法律人士,法律的專業的人士,對案件應該有基本的判斷力,應該十分清楚地認識到事情的來龍去脈是什麼回事,那麼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仍然去指控一個殘疾人構成這兩個犯罪,很顯然就是,明知她無罪仍然用司法的手段打擊她,這個就符合中國徇私枉法罪的特徵,這個邏輯是這樣來的。

倪玉蘭夫婦在訴狀中指控,北京西城區司法人員在明知沒有犯罪事實以及依法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人的情況下,採取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是隱瞞事實等違法手段,對他們進行立案﹑偵查﹑起訴和審判,已經構成了徇私枉法罪﹔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以及公安部等多次發文嚴禁超期羈押以及非法拘禁,北京西城公安分局以及廠橋派出所的警察多次對他們夫婦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而北京西城區法院本應在2012年3月3日結束庭審后,對她們夫婦解除羈押,或者是改變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等形式,但從3月3日到4月10日一審宣判,期間超期羈押38天,大大超出了24小時的限制,已經構成拘禁罪。

北京維權律師倪玉蘭因反抗北京當局的強拆以及為弱勢群體代理官司,一直受到當局的打壓,曾經兩次入獄。今年的4月10日倪玉蘭再被當局以「尋釁滋事罪」 以及「詐騙罪」 判入獄2年8個月,而她的丈夫董繼勤也以「尋釁滋事罪」判監2年。期后,倪玉蘭夫婦提出上訴,原本在7月4日開庭的二審也被當局無故取消。他們的女兒今年1月份時原計劃赴荷蘭領取授予倪玉蘭的人權捍衛者鬱金香獎,卻在機場被警方攔截,之後更遭到警方24小時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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