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賢之源:強烈反對普世價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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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5月10日訊】最近幾年來,大陸不斷有人傳播「普世價值」,隨著這個思想的不斷擴撒,這個提法被眾多自由民主追求者奉為口號,甚至作為交流的主要內容。然而,與之相對的是,一些毛左分子在對待「普世價值」上卻存在很大的變化,即由最初的反對,轉向為改造為己用,提出所謂的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思想就是普世價值。

對於普世價值,相信很多中國人比較喜歡,但是,由於「普世價值」究竟是指什麼,一直來沒有一個比較明確的範圍,有人認為是「自由、民主、法治、人權、博愛」等價值;也有人認為是「中華文化尊崇仁愛、寬容、和諧、誠信、正義、民本、『和而不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基本理念,和普世價值觀是一致的」 ; 還有人認為是「自由是普世價值,因為自由是一切價值的基礎」………..

普世價值,說得很容易、輕巧。但是,究竟什麼是普世價值,卻鮮有令人比較廣泛接受的定義或範圍。於是,普世價值就成為各種思想主張者隨意曲解,以作為自己所持主張的觀點。在極其濫用的環境下,普世價值不再是神聖的,也不再是普世的,反而成為「特色」的代名詞了。

面對這種形勢,我們是否需要重新認識一下。何謂「普世價值」?我們先百度一下,即:

普世價值,在哲學上,普世價值指把一些有限的,所有人類都認同的觀念集合在一起。代詞。「民主,自由,法制,人權」的另一種說法。

普世價值觀是一種世界觀。在哲學上,普世價值指一些有限的、所有人類都認同的觀念集起。這種價值觀的根本在於對人性的思考。普世價值觀認為,只有真正地認識到人類的根本屬性,尊重人性的自然規律,然後採用理性思考的方式,建立起人和人、國家和國家相處的辦法。西方的普世價值大體指人權天賦,生來自由,民主權力一類的東西。它們的本質、意義和重要性應該是超越人的意識形態和觀念鬥爭的,應該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自然的非人為定義的真理。 【1】

由於普世價值和西方學者的提法有很大的關係,一般西方學者認為,普世價值是西方文化,是西方文化對全人類的貢獻。於是,一些民族主義情緒高的國家,他們為了捍衛自己的文化,也就相應地對西方學者的說法進行了「二元思維對抗」,並否決普世價值。

在大陸,與民族主義情緒不同,中國大陸人沒有很強烈的民族主義情緒,與之相對的是,中國大陸一直在學習西方。然而,就是這麼一個地方,在對待普世價值的問題上,居然也出現了反對,而且,這個反對,根本不是基於民族主義,而是基於意識形態和中國特色。如我們時常聽到的「不能照搬西方文化」、「要走中國特色」。

就普世價值而言,我們很多人的觀點是明確的,即主要指「自由、民主、平等、正義、人權、法治」等涉及人的基本政治權力,而不是像中國大陸學者所說的「儒家倫理道德」範疇。因此,西方學者的本意,原本是針對性地對待全人類。

然由於每一個人或學者對「普世價值」的認識存在分歧,也因為西方某些學者和政治家具有強烈的「西方文明中心論」立場,從而使「具有人類共性的普世價值」被嚴重地主觀化了,也被嚴重地歪曲了。對於這樣一種問題,本人產生了堅決反對普世價值說,特別是反對被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歪曲這些政治權利的價值。

反對普世價值說,究竟有哪些原因呢?其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文明本來沒有西方、東方和中國之別

我們現在很多學者——有中國學者,有西方學者——和西方政治家,在推行自由、民主、平等、正義、人權等價值時,常喜歡把這些東西歸結為西方文化,並且直觀地認為這些是西方文化的產物,是反映西方文明的優越性。

顯然,這些說法極其不科學,也是有強烈的主觀意志與色彩的。客觀地說,文化本來沒有西方、東方、中國之區別,文明不過是人的附屬物,是人類在各地域的生活產生的。

就學者而言,一般以「中國」、「西方」、「東方」來概念,原本並不的一個特別的意義,只是一個符號而已,是為了區分出來,以讓自己能夠有效、合理地說出各地域的人們在歷史上存在一些不同。 但是,因為學者為了方便研究與需要,這些方便,也往往成為一些人藉以擴大自己文化的理由,甚至被歪曲。

二、自由、民主、平等、正義、人權、法治是人類的共同願望

就這些被稱為「普世價值」的要素來說,這些價值追求,原本並沒有東方、西方、中國等之別,這些價值是全人類都共有的追求。如我們中國古代的孟子在提及人與人之間應該是平等的時候,指出人民有權推翻暴君,即「賊仁者謂之賊,賊義者謂之殘,殘賊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未聞弒君也」。至於「平等」的價值追求,我們中國古代也有,如法家提出的「王子犯法庶民同罪」觀。對於自由與正義的訴求,中國古代人就更不缺乏了。

當然,由於中國人和西方人存在認識的不同,古代中國人在人權意識上確實比較欠缺一些。然而,就總體的價值取向來說,中國人和西方人是沒有很大的差距的。

三、價值追求是一回事,而事實存在是一回事

古代中國人存在自己的價值追求,西方人在近代也存在自己的追求。但從總體上說,民主意識是與人追求平等有關係,如孟子的普通民眾與國君具有平等權,西方近代則提出「社會契約論」。

然而,我們也必須注意到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即人們追求一些權利或主張,與事實是否得到這些權利或主張,我存在很大的距離的。二者的關係,主要存在2種情況,其一是可以合二為一;其一是永恆錯位。

人們追求「自由、民主、平等、正義、人權、法治」,一方面反映了我們事實的狀態是沒有這些權利的,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民眾的權利意識。但是,在這裡,我們顯然往往忽略了一個問題:追求「自由、民主、平等、正義、人權、法治」,並不代表自己事實上取得了這些權利。

從語言邏輯上說,我們中國人,也包括西方人,往往存在這麼一個思維的禁錮,把自己所要追求的權利,直接當作為已經得到了這些權利。

毫無疑問的是,中國人在追求這些權利的時候,由於各種原因,中國人在追求和得到之間存在差距,而西方由於英國文化的特殊性,從而出現了一個意外結果,即西方人所追求的這些權利在最後得到了——如果我們以18、19世紀的歐洲大陸歷史來看,歐洲大陸在追求與事實得到之間,其實也是存在差距的,直到20世紀中期才完成二者合一的狀態。

四、找到實現自由、民主、平等、正義、人權等價值的出路

既然已經知道了「追求」與「實際存在」有距離,那我們也就需要去找到這個阻隔二者的距離究竟是什麼?如果我們找到了這個問題,那麼,我們其實也就找到了西方文化、中國文化為什麼會在分封制以後走向不同的社會發展方向,也就找到了當下中國大陸如何實現民主法治轉型的問題所在。

告別普世價值說,放棄西方文化中心論,直接以自由、民主、平等、正義、人權和法治宣揚,可以更加有利於我們最後實現這些價值。畢竟,在中國大陸,還沒有哪個政府高官敢對國民說:「我們不要自由,不要民主,不要平等,不要正義,不要法治……..」

最後,我需要再次強調一個問題:放棄普世價值說,拋棄西方文化中心論,自由、民主、平等、正義和人權是全人類的追求,而不是某個民族或幾個民族的產物,只是由於各地方的民族在發展過程中存在一些不同,才產生了「追求」和「事實」存在距離。當我們發現了這些問題後,我們就可以大膽地告訴自己的國民,國情和特色都是自欺欺人的玩物,我們應該勇敢地拋棄這些自我設置的閥門。

說明:本文是最近和一些朋友交流時,一些朋友問及本人如何看待普世價值的問題,由而產生了闡述自己的一些觀點,也算是自己10多年來研究中國文化和西方文化的一些心得。對於中國文化和西方文化之間的認識,本人在《文明的衝突與中國政治法律制度的重建》和《先驗論在全球的危機》二書中有詳細的分析。

文章來源:《博客中國》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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