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案 半月後才可能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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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4月9日訊】(中央社台北9日電)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8日表示,由於賴昌星案的案情複雜,庭審在半個月內不會結束,要等到半個月以後才可能宣判。

香港鳳凰衛視報導,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廈門市中院)審理賴昌星案到8日已經進入第3天。8日上午8時30分,押送賴昌星的車隊就駛入法院,法院外有少量警察維持交通秩序,並未拉起警戒線。

鳳凰衛視報導說,賴昌星案第3次開庭沒有吸引更多媒體關注,庭審依舊從上午9時開始,且庭審時間大為縮短,不到上午11時,庭審就已結束。

報導引述廈門市中院透露的訊息指出,由於此案案情非常複雜,庭審過程在半個月內不會結束,要等半個月以後才可能宣判。對於再次開庭審理賴昌星一案的具體時間,廈門市中院沒有公布。

在廈門法院網法院要聞一欄,公布廈門市中院公開審理賴昌星案的新聞,並附上中國大陸對走私罪、行賄罪的法條規定。根據相關規定,賴昌星涉嫌的走私貨物、物品逃漏稅額特別巨大或有其他個別嚴重情節者,可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應繳納稅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或沒收財產。

對賴昌星涉嫌的行賄罪,大陸的法律規定,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因行賄謀取不當利益且情節嚴重,或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者,可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者,可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可沒收財產。

中共在18大召開前,先處理和中共中央不同調、在重慶市推動「唱紅打黑」的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讓他卸職;並啟動對賴昌星案的法律審理程序,讓外界猜測與中共高層權力鬥爭轉趨白熱化有關。

香港東方日報網日前評論認為,中共當局選擇在這個敏感時刻開審賴昌星,顯然有政治目的;因為中共近年來的權力和路線鬥爭,多是在「反貪」旗幟下進行。

這篇文章指,團派(中共共青團勢力)近來利用王立軍事件打擊太子黨,又用賴昌星案羈絆上海幫,左右開弓,展示強大政治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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