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釋憲 內政部:先了解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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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4月5日訊】(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5日電)文林苑都更案後續發展受關注,北市府都更顧問小組盼中央提釋憲,內政部次長簡太郎說,內政部將等收到市府公文後再行斟酌,包括中央或地方機關、人民,依法都可聲請釋憲。

台北市政府發言人張其強今天表示,都市更新顧問小組昨天多數決 討論,希望內政部能針對最近都更爭議聲請釋憲,因為內政部是都市更新的主管機關,也是法令提案機關。

簡太郎晚間受訪時回應,內政部還未收到北市府公文,將等收到公文了解聲請釋憲的理由後再行研議。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規定,可聲請釋憲的主體,簡太郎表示,根據法律,中央或地方機關、人民、法人或政黨、超過總額1/3以上的立委,以及最高法院或行政法院,在行使職權有牴觸憲法疑慮或憲法保障權利遭受不法侵害時,依法都可聲請解釋憲法。

行政院長陳(沖)今天指示內政部修訂都市更新條例時,應注意立法目的,簡太郎說,都更條例研修已有一段時間,都更案有執行和法律層面兩面向,不同個案反映的問題都將納入修法的檢討中,「沒有修不了的法律」,內政部將力求法律面更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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