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殺警案主嫌 法院裁定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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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4月5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5日電)檢警偵辦酒吧殺警案,主嫌陳俊達昨晚落網,今天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檢方認定他涉犯殺人及殺人未遂等罪嫌,依重罪及有逃亡之虞聲押。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裁定羈押。

同案被移送的越南籍丁姓及陽姓男子,經檢察官訊問後,依藏匿人犯罪嫌請回並限制出境。

陳俊達2日凌晨前往台北巿民生東路某家鋼琴酒吧消費時,與王姓員警等人發生口角衝突,事後陳男持槍掃射王姓員警和楊姓友人,造成1死1重傷。

檢警昨天接獲線報,指出陳男窩藏在台北巿大安區文昌街某公寓4樓,隨即前往攻堅,逮捕當時仍在睡夢中的陳男,現場並起出手槍1把、子彈4發。

陳男到案後坦承涉犯殺人及殺人未遂等罪嫌,法官訊問後認為,陳男犯嫌重大,涉及最輕本刑5年以上的重罪,況且陳男案發後逃亡,又有另案遭通緝中,顯然有再度逃亡的可能性,因此裁准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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