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川:天價大米收購價僅2元凸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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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1月4日訊】隨著全國糧食的「八連豐」,知名的黑龍江省五常大米也迎來好光景,大米不僅質量好,價格也是節節攀升,最貴的一斤甚至賣到了199元。但五常市的許多稻農卻感受不到喜悅,因為他們辛辛苦苦種出的水稻,賣給當地的加工企業每斤不到兩元。農民「汗珠子掉地摔八瓣」種出的優質水稻,緣何才得這點錢?(1月3日《中國青年報》)

稻米價格如此懸殊,讓不少網友抱不平,感嘆稻賤傷農有了新例證,更痛罵企業無良、無恥。在筆者看來,不妨理性審視這種反常現象。

首先,企業收購價每斤2元,零售價高達四五十元,符合一定的市場規律。原料與成品,不能簡單地相提並論,比如一斤棉花幾塊錢,而一件世界名牌襯衫幾百元,沒有可比性。

其次,從每斤2元到每斤四五十元,貌似很懸殊,但應該看到,企業付出了一定的成本。除了水稻收購價,還有收儲、烘乾、水電、設備折舊以及銷售等費用,此外還有高風險成本。企業不是慈善家,在商言商,不可能低價收購,低價銷售,如果無利可圖,企業就不會收購,農民賣不出去,損失將更大。

最後,該探求的是,消費者為何迷戀這些大米?報導說,五常大米來自綠色有機水稻,而企業銷售的精包裝大米每斤大都超過百元,一種抗氧化有機米更是賣出了每斤199元的天價。又是綠色有機又是抗氧化有機,是否果真如此?為何有人甘願購買數十元乃至一兩百元一斤的大米?我們見多了善於炒作概念的企業,此中是否有詐,監管部門應該過問;如果無詐,就應該佩服企業善於抓住商機。

當然,理性審視稻米價格懸殊,並不是說企業就毫無責任,從報導看,我們看到了一些企業的確見利忘義,比如有的企業雖然和農民簽了訂單,但不履約,不按訂單上的價格收稻,訂單反而成為企業單方面約束稻農的工具。再比如,一些訂單裡的內容也類似「霸王條款」。這樣的霸王企業確實應該譴責,但更應該追問是誰縱容了這些企業?報導披露,作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五常市綠色食品辦公室的人員同時還是稻米產業管理中心以及大米協會的工作人員,一套人馬三塊牌子。當政企合一,當公權力坐歪了屁股,只是簡單地炮轟企業,顯然有失偏頗。

五常稻農很受傷,與公權力不作為、亂作為有關,還與自身博弈能力太差有關。面對強悍的企業,以及曖昧的公權力,稻農並沒有多少話語權,再加上分散作戰,根本不是企業的對手,不得不遭受企業任意擺佈。說白了,這與稻農自組織程度極差有關儘管《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2007年7月1日起已經正式實施,但農民往往不會抱團取暖、抱團作戰,沒有有效地組織起來與資本博弈。學者劉奇認為,農民在組織化建設上呈現出三個特點:一是無組織化,大多數農民尚未參加任何組織;二是弱組織化,大多數農民組織自我服務能力不強;三是被組織化,大多數農民組織由離任幹部或企業負責人主事,或由龍頭企業組建。而反觀一些發達國家,農民有自己的維權組織,比如協會、農業合作社,在與資本博弈時十分強大,毫不示弱,企業也要忌憚三分。

有人說,五常年產25億斤水稻,如果一斤稻多為稻農爭取1角錢的話,每年就可為稻農增收2.5億元。但有誰願意去做呢?除了公權力,更應該做的是農民自己,抱起團,合心維護自己權益,到那時候別說一斤稻漲一毛錢,漲一塊錢都有可能。

文章來源:《千龍網》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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