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損專案補助 縣市府認定

Facebook

【新唐人2011年11月17日訊】(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7日電)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重申,有立委籲請降低11月豪雨災害救助門檻,其實專案提供現金救助金額一半補助,已於97年放寬標準;高市、屏縣、南市已核定補助,其他縣市在勘災中。

農委會農糧署主任秘書蘇茂祥指出,報載部分立法委員籲請政府,就11月豪雨災害調降現金救助門檻;現行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分為現金救助、低利貸款及專案補助 3項措施,前兩者依縣市農業規模及損失金額訂定救助門檻,或針對單項農產物受災面積比例訂定申請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規定。

他強調,專案補助是為減輕災害規模較小、局部受損地區受災農漁民損失而訂定,原本規定單項農產物無收穫面積達該縣(市)生產面積10%以上門檻;97年6月修正,只要縣(市)政府勘查災害認定對農民產生嚴重損害者,即得向農委會申請專案補助,補助金額為現金救助的一半。

農糧署統計,近日豪雨引發農業災情,截至16日止,造成高雄市等11縣市農作物損失新台幣2億3243萬元;其中屏東縣損失7519萬元、台南市損失5742萬元、高雄市損失1164萬元,都未達現金救助標準。

農糧署補充,目前包含高雄市提出的紅豆與蘿蔔、屏東縣提出的紅豆,以及台南市安南等18區提出的蔬菜、西瓜及洋香瓜等專案補助申請,已核定補助。

另新竹、苗栗、台中、雲林、嘉義、花蓮及台東等縣(市)政府,則於14、15日辦理勘災作業,相關災情如經縣(市)政府認定受損嚴重,並提出救助申請,將依隨到隨辦原則辦理核定作業。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