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學生抗議李克強 港警被指涉非法禁錮(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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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8月25日訊】 (新唐人記者林秀宜、潘在殊採訪報導)中共副總理李克強到訪港大,香港警方阻撓甚至禁錮抗議學生事件仍在持續發酵,社會譴責聲浪不斷升溫。之前一連四次發表聲明道歉的港大校長徐立之星期三表示,對當日大批員警駐守校園,感到詫異。有法律學者則指警方行為涉嫌非法禁錮。

香港大學星期三在上周李克強主禮校慶的禮堂陸佑堂舉行新生入學禮,有學生現場發起黑絲帶行動,批評李克強到訪期間,警方阻撓甚至禁錮到場抗議的學生,校長徐立之在發言中,為當日抗議李克強到訪的學生感到自豪。

徐立之說:香港大學體驗到香港人珍惜的價值自由開放多元,我們必須繼續為香港福祉做出貢獻,我們必須保持警惕,維護大學的自主和校園內外自由表達意見的權利,這個是我們的傳統。港大教職員和同學們一起懷著勇氣,無畏無懼、謙遜和虛心勇往直前的精神,邁向下一個百年。

典禮後,學生向徐立之遞交請願信,徐立之承認對大批警員進駐港大表詫異。

徐立之說:在學校突然這麼多警員出現,我也是倍感詫異的,所以我已經和警方有聯絡,我希望他們將這個事情向我們解釋,當然大學做得不好,我們已經在聲明中向大家尤其是同學道歉了,希望我們下次做的更好。

他表示已致信要求保安局長解釋。

被警員推跌的港大學生李成康表示,接受校長的道歉,但仍有很多疑點要澄清。

李成康說:我接受他的道歉,歡迎校長有承擔的講法,但是我很希望校長能夠有更加公開,能夠在公開場合交待自己的想法,其實有很多校友都有很多疑問,而不單單只是一封校長的道歉聲明,或者是一個承諾,就可以解答得了;譬如他將來實踐和保證學校的自由,另外當日校方有沒有給警方權力去執行這些行動,這些疑問校方需要交待。

李成康表示,會追究警方到底,正尋求法律責任,希望校方提供協助。

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指警方的行動涉嫌非法禁錮。

陳文敏說:表證上面起碼警方事有責任去解釋,因為從表證上面我們看到當時學生是手無寸鐵,你是否需要推他去後樓梯呢,把他擺在後樓梯裡面,一段時間不讓他離開,基本法提供了保障我們有人身自由,沒有一個合理的理由不讓人離開,其實已經足夠構成非法禁錮,證供上我覺得有一個證據。

陳文敏並指出,港大已經明確表示對警方的行為不可以接受,會繼續跟進事件,並建議李成康以個人名義從民事起訴向警方追究,法律學院會提供意見,包括申請法律援助。

陳文敏又認為官司的賠償是事小,但法官的裁決可能具有重大影響。

陳文敏說:保護政要保護國家領導人,不等於警方在港大的校園裡面,可以採取任何的權力,包括超越了警方或者法律賦予的權力,這是兩件事來的。

他並指,警方今次前所未有的將保安區擴大,是矯枉過正,同樣要向公眾交待。

陳文敏說:這可能是一個好的先例,過去警方也不是第一次被人告,案例裡面也有不少,其實大家都希望理清究竟言論自由和保障公安之間的界線,執法的理據更加要充分,這幾天我們都見到,不少的傳媒都說距離保安區很遠很遠,是超越我們過去外國領導人來香港的情況,警方是需要交待的。

香港警方至今一直未回應是否非法拘留學生,只是強調將學生推入後樓梯後,就將學生移交給大學保安;陳文敏認為這並不是合理的解釋,因為警方拘留學生的的時間長度足以構成非法禁錮。

港大學生會也批評警方濫權;但現場有學生抗議學生會立場不夠強硬,包括事發至今學生會沒有對事件發表任何的正式聲明,而會長李子樹在維護學生上態度模糊,在與李克強會面時大談孫中山,迴避平反六四等敏感問題,明顯違反其競選的承諾。

港大表示,已經批准星期五學生在校園內舉行抗議集會,校長徐立之也會出席

另外,大律師公會同日表示,警方上周李克強訪港時所設的核心保安區是沒有法律基礎的。公會又促請保安局及警方解釋,在麗港城及香港大學採取相關的的保安措施限制言論自由、示威自由和限制記者採訪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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