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前調查局長終審判監

【新唐人2011年5月21日訊】據中央社報導,台灣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因洩密案今天遭高院終審判處2年半,須入獄服刑。

台北地檢署指出,已將葉盛茂限制出境、出海,收到判決書後將依法執行,葉先前遭羈押的天數,則可折抵刑期。

葉盛茂遭控於民國2008年間,隱匿扁家疑涉洗錢情資,並交給前總統陳水扁;他另把檢調將就「花蓮縣三棧礦場土石外運」案發動搜索一事,告知遭調查的當事人、立委柯建銘。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天分別以隱匿公文罪判處葉3年9月、洩密罪判處2年半,洩密部分因二審定讞,葉盛茂須入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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