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5月9日訊】日前,中國山西省忻州市保德縣住建局一名原副局長李志強,因幾年間瘋狂聚斂的違法金額高達2293萬余元,而且橫行當地多年,被以貪污罪、受賄罪等多項罪名被保德縣人民法院一審判刑19年。這位小局長的大「官霸」行為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據《山東商報》報導,當地民衆流行一句話叫:「重慶有文強,保德有志強。」儘管只是一名副科級幹部,但李志強幾年間瘋狂聚斂的違法違紀金額卻也達2293萬余元之巨。其橫行當地多年,刁難、凌辱,甚至毆打不順從他的幹部和群眾,行為囂張,作風跋扈,順從他者才可事順,否則就會成為「靶子」,成為一大「官霸」。身為副局長卻在許多方面充當「一把手」。15年間,住建局換了4任局長,有的主動辭職不幹,有的被動調離。
「跟著我干,肯定不會虧待你;不跟我,咱倆明天就是仇人。」李志強對曾在他手下任職的城建大隊大隊長說。
報導指,早在1992年6月,李志強的霸道就已經聞名當地。計量局調整了李志強之妻馬麗的辦公室。第二天,李志強來到局長辦公室,坐在桌上說馬麗在辦公室丟了五千元,推打局長,併當眾掏出其生殖器對劉進行侮辱,並將劉困在辦公室限制人身自由六小時。1995年10月被調任保德縣建設局副局長后,李志強的「惡霸」行為越發變本加厲。
据一辦案人員說:「多年來被李志強指使毆打過的人太多了。」2005年以來,李志強未經上級批准和局務會研究,從社會上調用、借用、雇傭各類人員20餘人,全部安插在要害崗位,其中有吸毒、犯罪前科人員,為其充當打手。
霸道的做派下,李志強無所顧忌地貪污、受賄、騙取貸款、非法倒賣土地,迅速成為保德這一國定貧困縣裡有名的「富」局長。
2000年春天,李志強將保德縣城鎮管理監察大隊隊址的部分建設用地分給該隊14名職工,用 于自建個人住宅,並向7名想多佔土地的職工共收取土地轉讓費10.1萬元。李志強還以個人名義將剩餘的288.6平方米土地轉賣他人。李志強將上述轉賣國 有土地所得37萬余元據為己有。
而隨著保德縣樓市價格逐漸上漲,李志強先後以親屬的名義註冊了兩家房地產公司,瘋狂地借殼斂財。據當地法院稱,李志強先後3次以明顯低於市場價的價格購買土地,收受賄賂共計435.55萬元;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共財產37.055萬元;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非法獲利100.2萬元。
保德縣位於山西省西北部,全縣15萬人口。當地有句民諺叫「河曲保德州,十年九不收,男人走口外,女人挑野菜」,描述了民眾生活的艱辛。直到上世紀末,全縣財政收入每年還不到4000萬元。